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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军默默的吃着碗中的米饭,虽然其中的大米不少,但味道却是味同爵蜡,跟美味两个字根本沾不上边。
后世的人都说吃粗粮好,但要是要你天天吃粗粮,连续吃一个月。
你就会发现,这句话就是对站着说话不腰疼最好的诠释。
“任重而道远啊。”
想着家人为了几粒米饭都推来推去,王建军心中一痛,那种改变家庭生活的急迫感越来越强烈。
至少,也要让家里人先吃饱饭啊。
按理说,这时候的湘省已经基本完成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政策落实,农民也分到了属于自己的田地,生活不该如此贫苦才对。
但这时候的杂交水稻刚刚普及,还没有推广到全国。
至少在王建军的记忆里,他们这个小山村从1983年起,也就是明年才开始种植杂交水稻的。
所以这时代的粮食产量普遍不高。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交公粮,基本上农民一年产出的粮食大概30%-40%都会无偿上交给国家。
然后农民还需要卖一部分粮食,以换取食盐、布匹等别的生活物资。
一来二去之下,留给农民真正自己食用的粮食就少的可怜了。
“哥哥,野猪肉太好吃了,我吃了两大碗米饭,都吃撑了呢。”
早饭之后,王曦曦摸了溜圆的肚皮,一脸崇拜的对王建军说道。
“放心,以后会经常吃到的,大米饭也管够。”
王建军摸了摸妹妹的脑袋瓜,满脸肯定的说道。
“真的吗?是那种纯纯的大米饭和香香的猪肉吗?”
王曦曦闻言,眼中顿时冒出光芒。
“对!
哥哥保证!”
王建军点点头,开口保证道。
“爸,我想把这些野猪肉拉到县里去卖掉。”
早饭过后,王建军对正在抽旱烟的父亲说道。
“嗯,是这个理,这野猪肉放家里也吃不完,现在天气这么热,搞不好明天就坏了。”
王志辉闻言,顿时点点头,颇为赞同的说道。
其实,哪里是吃不完,就算吃不完做成腊肉也是可以的。
父亲只是单纯的觉得这东西过于精贵,他们尝尝味就可以了,还是卖钱更为合算。
“县城那么远,公社不行么?”
母亲田玉梅原本也是赞同的意思,不过听说儿子要去县里后,又有些担忧起来。
他们这个小山村地处湘西北,距离县城大概有20多公里,一个正常人步行的话可能要花4个小时左右。
这在这个时代,已经算是远距离出行了。
所谓儿行千里母担忧,田玉梅自然也不会例外。
“妈,我们公社没那么大的消化能力啊,这可是一百多斤肉,按照现在这个天气啊,今天肯定要全部卖出去才行的。”
王建军摇摇头,有些可惜的说道。
他也想去公社卖啊,他们村离公社不过五公里,步行的话一个小时就差不多了。
要是公社能卖,他得省多少力气啊。
公社其实就是后世的乡镇,虽然也有一些购买力,但想一天之内消化完一百多斤的猪肉,恐怕还是有点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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