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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春梅最喜欢挖苦沈如云,借此来讨好沈清月。
沈清月在沈家受宠,而赵家非常重男轻女,她的地位很低,连上桌吃饭的资格都没有。
跟沈清月在一起,平常能占到一点好处。
最重要的是,她觉得沈清月长得好看,以后肯定能嫁的好,打好关系自己能得到更多好处。
前两天知道沈清月要嫁到江家,起初赵春梅还有些不屑,后来听沈清月说了一些关于江家的事,还说江家在京城有人。
对此她深信不疑,连忙巴结讨好。
江家刚来到大丰村的时候,确实生活优渥,是村里日子过得最好的。
据说还有两个丫鬟伺候呢,后来才发卖了。
赵春梅知道沈清月不喜欢沈如云,意外撞见,她自然要踩一踩沈如云,嘲笑她一番,哄一下沈清月。
更何况,从小到大,欺负沈如云几乎已经成了习惯。
“沈如云,你和清月是亲姐妹,怎么差的那么远呢?从小到大比不过清月一根手指头,现在就算嫁人,都是捡清月不要的。”
“当续弦当后娘的日子不好过吧?啧啧啧,看你那丧夫脸,哪个男人会喜欢这样的,陆九霄肯定看不上你,连生活开销都不给你吧。”
“不像我们清月,嫁到江家是要去享福的,以后她还要到京城去呢。”
沈如云深吸一口气,直接对着两人开炮,“嘴咸你就去舔一舔茅坑,别在这叭叭叭的跟疯狗一样叫唤。”
“还有,离我远点,我怕你疯狗病传染给我。”
“你真是方向分不清南北,蠢得有点东西!”
赵春梅几天没见沈如云,完全没想到,她居然敢还嘴反抗了!
而且骂的如此刁钻,一个脏字不带,却直戳人肺管子!
赵春梅只是个十七岁的姑娘,脸皮薄,被怼了两句,瞬间红温。
她刚想骂回去,沈清月拉住她,“沈如云,春梅可没说错,昨天看你又是上山挖野菜,今天又是走着来镇上,陆九霄杀猪赚的钱那么多,连两文坐牛车的钱都不舍得给你,不是夫妻感情不和睦是什么?”
“我要是你,还是好好想想办法怎么去讨好陆九霄,否则你以后可怎么活?不是饿死也得累死,看在我们姐妹一场的份上,我才好心提醒你。”
“想死滚远点,我怕你尸臭熏到我。”
沈如云冷嗖嗖的眼神扫过她们,“我看你不应该治脚伤,应该找个大夫给你看看脑子,脑子有病就待在家里,没事少出来吓人。”
“江家什么情况,你还是好好担心担心自己吧。”
沈清月知道沈如云如今跟变了个人一样,心里做了准备,但还是没想到,她能骂的那么难听。
登时火冒三丈,心里差点沤死。
转眼一看,沈如云脚下的烂鞋子磨得她脚都破了,流了一点血。
沈清月终于找到炫耀的机会,伸出脚,亮出自己刚做的鞋子。
沈老太心疼沈清月嫁到江家,特地用自己过年都没舍得做衣服的布料给她做了鞋子。
算是弥补这个心爱的小孙女。
鞋面布料上还绣着一些嫩黄色的小花,时髦又清新。
这等料子别人用来做衣服都不舍得,更别说拿来做鞋子了。
沈清月可是村里头一份。
赵春梅都羡慕不已。
两相对比,沈如云穿的确实太过寒酸。
“这么好的鞋子,怕是陆九霄一辈子都不会给你做,你也只有羡慕的份了。”
“连双像样的布鞋都没有,真叫人心疼,待会你还要走山路回村,不会把你的脚都磨烂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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