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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醺突然就火了:“这么重要的事怎么能记不清,是不是换女友如换衣服,太频繁了才记不住。”
语气里都是醋味。
沈稼轩真怕她哭,赶忙道:“未曾有过初恋,懂人事之后就奉命娶了皓暄的娘。”
周静雅已经是事实,洛醺不好对一个半死不活的人吃醋,于是非常开心,极力掩饰嘴角的笑,忽然就想起沈稼轩刚刚说的他善饮不醉,某次敌人的奸细为了骗他说出实话,喝了一夜的酒他最后还是清醒,洛醺就想起自己的两次醉酒,第一次是兔耳朵山上被杨老疙瘩灌醉,第二次是被沈稼辚灌醉,兔耳朵山那次还有些印象,知道沈稼轩去救的自己,被沈稼辚灌醉那次,之后就什么都记不起了,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当时的情景有些模模糊糊的记得,突然望了望沈稼轩的嘴巴。
“那次,你的嘴,其实,不是狗咬的。”
她断断续续的说出,脑袋低垂,还好奇的想看沈稼轩的表情,大眼使劲往上看。
沈稼轩也明白了她大概是回忆起了当时的事,啪!
灯花炸响,屋子里静的仿佛能听见时光流淌的声音,他试着问:“你,想起来了?”
洛醺伏在桌子上,尴尬的搓着双手:“好像。”
沈稼轩往她面前凑了凑,伸手想握住她的手,心里还有很多艰难之事,缩回来问:“你这丫头,当时把我咬的好痛,再不可喝酒。”
他脸上是云淡风轻,话是自自然然,是怕洛醺害羞。
洛醺用双手遮挡住自己的脸,认真的道歉:“对不住啊叔,我咬你,我咬你是因为我不懂接吻。”
沈稼轩:“”
像沈稼轩这样的男人,难以抵挡的就是洛醺这样的天真无邪,他的沉默不是不激动,而是激动得无法表达,他在想,或许很多事情没有自己担心的那样麻烦,比如对待洛醺,假如大大方方的告诉家人告诉稼辚,也说不定天不会塌地不会陷,没有暴风骤雨,没有众叛亲离。
“洛醺!”
他叹息似的轻唤,最原始的情感如飓风掠过,推着他的身子嗖的扑向洛醺,搂住洛醺的一刹那,屋门哐当被撞开了,冲进来五六个着装雷同的男人,礼帽、西服、手枪。
沈稼轩想都没想,袖子里甩出一把大洋,接着进来的五六个人膝盖一软纷纷跌坐在地,沈稼轩跃身而起落在其中一人身边,手腕一抖枪就顶住了这个人的脑袋,按照事先商量好的,洛醺急忙过去趴在他身后。
“丫头,很聪明。”
沈稼轩夸赞洛醺道。
洛醺其实很害怕的,紧贴着沈稼轩后背道:“一般一般,赶紧问问孙猴子。”
对方五六个,第一次看见沈稼轩这样身手如此快的人,面面相觑,个个吃惊。
沈稼轩把枪使劲顶住自己控制的这人脑袋问:“你们之前是不是从此地抓走一个人?”
这人冷冷道:“那又怎样,洛秀才是反对大总统的乱党分子,为了抓住他我们会不择手段。”
沈稼轩狡辩:“我们不认识什么洛秀才,这房子是我们从一个教书先生手中买下的,你们抓走的人是我的家仆,赶紧放出来,否则修要怪我心狠手辣。”
这人道:“你说你不认识洛秀才,你个平民百姓手中为何有枪?功夫还这么厉害。”
沈稼轩衔接得相当迅速:“乱世,买只枪防身,功夫是家传,无他。”
这人不是很信,看了看自己的同伙道:“开枪,打死这两个人,然后放到南街的牌坊处悬尸示众,看他洛秀才还不出现。”
他的同伙都是和他一起风里来雨里去共同打拼的人,当然不能对他见死不救,于是和沈稼轩讨价还价:“你那个家仆确实在我们手里,不过一个整天哭爹喊娘的废物我们留着没用,你不要伤害我的伙伴,我们就把你的家仆放了。”
沈稼轩用枪逼着面前这个人,然后让他起身:“走,带我去找我的家仆。”
挟天子以令诸侯,有人质在,那些人无奈,唯有在前面带路,沈稼轩押着手里的人稍后,洛醺牵着他的衣角跟着,刚出门口,踏踏踏踏跑进来很多士兵,噼里啪啦的乱枪齐发,出去的那几个人纷纷倒地,生死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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