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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河跟我认识那麽多年,两个人虽然插科打诨,但确实是真心朋友,我对外要瞒死这件事,但一定不能瞒方河,我指望著这白痴帮我料理後事呢。
我把公司的股份转了大半给他,逼著他给我打理,那白痴哭丧著脸,只好接了。
没办法,我不麻烦他麻烦谁去,只是这白痴身上担著自己的生意,又接我这麽个大摊子,未来他要再想流连花丛,估计没多少精力了,也许间接来讲,我还算是帮了他家的齐沿。
方河虽然不情愿,但也一直拿担忧的眼神看我,我叫了几瓶酒,跟他痛快喝了一场,这次控制住没醉,自从上次喝醉被池觅那小子强行拿下後,我就再没醉过,喝醉这种事又没品又危险。
方河跟我分开的时候,难得认真地望著我说:“你可别忘了兄弟我。”
我点了点头,可老实说,我拿不准,我妈当年那样,连我都不认识,我又能比她好到哪里去。
所以让池觅滚蛋是对的,我不想被任何人遗弃,也不想让那小子看著我伤心。
2011年11月30日
我把薛茗以外的一些小公司和投资撤了,现在外面已经风声大起来,都想不通我做得好好的,怎麽突然就迅速收势,那些人观摩一阵後,好像也只是觉得我发神经了。
这些年我赚的钱足够稳妥地过完下半辈子,只要请好陪护,就算我以後神智不清了,也总有人能照顾我,就算外人不能尽心尽力,反正到时候我什麽都不记得,也不会有多难捱。
算了,曹医生说不能那麽悲观,这病也许哪天就治好了。
虽然我是不大抱希望的。
最近也有很明显的感受,家里不常用的东西都变得有些陌生,常常想不起来是买来干嘛的,我只好拿著手机电脑这类比较常用的东西反复摆弄,找那一点熟悉的触感。
很奇怪,好像借由那些跟死物的接触,我心底那点儿不安就散了些。
死物总是比人可靠的,我不停地使用它们,动作就都变成了常识、变成了条件反射,我就不会忘记了。
我妈当年完全失忆的时候也知道开灯关门,也会一个人蜷在床上看电视,这是身体的记忆,忘不掉的。
2011年12月3日
今天我开车出去溜了一圈,一路上心里其实有点忐忑,怕自己突然想不起交通规则闯红灯或者忘记换挡踩错油门什麽的,所幸一切都好,可能我是真的有点太不自信了。
我以前不这样的,一直都喜欢车,兴起的时候还会半夜去高速路上飙,推到两百多码也能游刃有余,现在跟著车流规规矩矩挪动都担心这个担心那个的,实在是……
我真担心自己会成个废人。
今天开出来的是宾利,车门上还有一道划痕,起初在车库发现的时候气得我在原地转了两圈,後来才想起来这是我自己刮的,那次池觅不收我送他的车,我把车开回来的时候在气头上,就没注意,把旁边的宾利给划了。
说起来那台美洲豹池觅也没还给我,他这种把荒唐的违约金都要悉数上交的人,怎麽看都有可能把车也还我的。
想当初那小子还死活不要呢,是不是开爽了就舍不得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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