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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也不是经常光顾的关系——两个人都仅仅只是心血来潮到这里买醉一场而已,真像是冥冥之中自有天定似的。
虽然两个男人来一场命中注定有点违和,但是,事实确实如此——所以,也不好赊账。
尤其,小摊主明显一副本店利小,概不赊账的表情。
所以,最后我自然慷慨解囊了。
然后,便有了第二次一起买醉。
第三次。
第三次一起买醉则是因为,我感觉在第二次时我占了便宜,想要还回去。
毕竟,一场草草的路边摊和一场丰盛的涮羊肉怎么看都没有什么可比性。
我这个人,确实不是很喜欢占别人的便宜。
亲近的人除外。
而之后,显然就不一样了,两人就是单纯的想要一起买醉,彼此臭味开始相吸。
最后,更是到了每次喝酒都会想到对方的程度,少了谁都不行。
这样的结果有好有坏。
好的是,当一个人不想喝时,另一个也很难提起兴趣;喝也寡然无味,酒量大减。
但更多的时候是,那个不想喝的人,也被强拉硬拽,或循循善诱去伶仃大醉一场,买醉的次数明显增多。
而经常喝酒的人应该最能明白这个道理,一个人喝和一群人喝那真是完全不一样的。
酒后话多,言多必失。
然后,在一起买醉的时候多了,我也就渐渐了解两人之间的故事了。
这,让我更加的“难以自拔”
,因为,我也开始极度渴望的想要知道最后的结果,如此,好似也只有和简意绵这家伙厮混在一起了。
毕竟,他们这个圈子,我也就认识简意绵而已。
不过,我好像又是很特别的一个,这点,其实从钱超、张默、李艳华他们对我的态度,便不难看出来。
但说老实话,真要让我找一个让人信服的理由的话,我还真找不出来,只是基于众人的态度而已。
“难道……是我的错觉吗?”
我曾这样怀疑。
不过,我又对我的感觉很自信,关键是,那群家伙表现得很明显,正常人应该都能够感觉出来……而我,至少也是正常人的范畴吧。
而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我被无情的出卖了,近乎“□□裸”
的面对着那群家伙,如此,难怪那群家伙会对我另眼相待了。
那不仅仅只是因为我特殊,那更多的是因为我……被人同情了。
我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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