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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乔呆住。
她不笨,但生长在法治社会中,怎么可能会一下子明白“人命如草芥”
的意思。
她更想象不到,王氏和原主相处了十六年,就是养条猫狗都有感情了,王氏居然狠得下心,害原主的性命。
陆乔吐出一口浊气。
“你的意思我明白。”
她看着楚歌,苦笑道:“看样子,我们两个只有彼此可以信任。”
楚歌点头,有她就够了。
他的眼睛看着陆乔放在桌面上的手,手指动了动,想像刚才一样牵她的手,又不好意思,直直地盯着。
陆乔还处在感慨中,脑海中闪烁着“相依为命”
四个大字。
平心而论,她挺喜欢楚歌的。
最大的原因是楚歌长得好,次要原因是他太惨了,激起了陆乔的母性。
上天把她送到这个时空,还给了她比前世更强悍的体魄,一定是有原因的。
或许她注定要保护楚歌,让这个倒霉的孩子能平安长大。
陆乔不否认,知道楚歌是男孩的那一瞬间,她脑海里冒过粉红泡泡。
但是理智回笼后,陆乔意识到一件事:楚歌只有十五岁。
两世为人的她已经三十好几,对一个十五岁的男孩这不叫爱情,叫耍流氓。
陆乔的三观不允许她耍流氓,所以她把脑海里的粉红泡泡戳破,调整为妈,啊不,大姐姐模式。
“楚歌。”
陆乔神情严肃,认真地道:“咱们今天把话说开了,以后就是过命的好兄弟。”
“我有本事,会赚钱,哪怕离开陆家,也一定能让你过上好日子。”
楚歌:“好兄弟?”
如玉的手指攥在一起,他扯扯嘴角。
“你是女子啊。”
楚歌不明白,他们已经是夫妻了,为什么要改当好兄弟?陆乔却以为她的平胸让楚歌误会了,掐指算了算,说道:“我这月的葵水还有两天就该来了。”
楚歌望着陆乔,等着她继续说下去。
陆乔冲楚歌挤眼睛,聪明如他,应该明白她的意思吧。
楚歌想到了什么,脸突然变得通红。
“我、我懂了。”
他结结巴巴地说。
陆乔松了口气。
天色很晚了,她伸了个懒腰,去洗漱。
吃醋里间,陆乔累了一天,倒头就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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