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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不悦道,‘爱情之血浇灌的玫瑰都不是世上最美丽纯洁的?看来你对我的爱也不过如此。
’‘不是。
’亡灵注视着王子,道,‘在我心里,世界上最美丽纯洁的玫瑰,永远是你,王子殿下。
’从此,王子和亡灵作为两个亡魂,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end【莱蒙:我必须揭露,这个故事的最后创作者用三四页的笔墨描述了王子和亡灵是如何进行一场黏腻咸湿的魂_交py,充分暴露了这是一本低俗色_情小说的本质。
简直不可理喻。
罗:……莱蒙:别用那么期待的眼神看着我,罗。
】(ps这个故事本砣瞎掰的,权当一乐~)leonur“莱蒙·索尔”
是我过去的名字。
我猜没有多少人愿意了解我的过去。
就如乞乞柯夫说的那样,会把人恶心得一个月吃不下饭。
我过去的人生就像一坨被捣烂的屎,现在虽然也是一坨屎,但好歹是一坨带血味的屎。
在我杀了上千人之后,我也会唾弃我过去那副蠢样子——然而我必须像确认破衣兜里唯一一块金币那样反复地确认它,以便能够确保我那股邪火不会被时间的细流扑灭。
庆幸的是,那火就一直在我的头发上燃烧。
我的童年充满了七弦诗琴的柔缓音色,午后花园的玫瑰香,从唇边吟出的诗句。
哦,对了,还有我的宫廷教师们,以及我的哥哥爱戎·索尔。
在我一岁时,五岁的爱戎抱着我,不小心把我丢入了桥下的湖水,听其他女仆说我差一点就被淹死了,高烧持续了半个月才退。
在我两岁时,爱戎抱了一只猫给我,结果我因为皮肤过敏起了浑身的血痘,就像一个熟透裂口的大石榴。
在我三岁时,我知道要躲着眼前这个比我大四岁,总是笑容满面的兄长。
我不再凑到他身前,他反而亦步亦趋地跟着我,突然对我又亲又抱,无比怜爱的模样,把我吓得面色惨白,活像只被猫舔了一口的耗子。
四岁时,爱戎就像一柄敲钟锤,一见到他在我几米之内,我脑中就传来咣咣的钟声,开始放声大哭。
那时爱戎跟着剑术老师学剑,他的手臂一天天有力,抱着我就好像给我加了道枷锁。
我跑到母亲跟前哭诉,我的哥哥一脸忧伤地半跪在我们的母亲之前,跟她说,“妈妈,我很难过莱蒙这么害怕我。
我听说我的弟弟现在还在跟乳母睡觉,他已经四岁了,这样不太合适。
您能否允许我和他一起睡,加深一下我们的感情,顺便让我教他怎么做个合格的男孩?”
现在想想这番说辞真是虚伪至极。
但我们的母亲不知是为了改善我和爱戎的关系还是什么的,她欣然应允。
精神发疯文学,没有原型,没有原型,没有原型(讲三遍),请不要在评论区提真人哦。金手指奇大,cp沈天青。日六,防盗八十,上午十一点更新江繁星八岁时候看见律政电视剧里的帅哥美女环游世界谈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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