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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他家布鲁斯,白天的身份也许会吸引到封面女郎或是精英记者,但晚上的蝙蝠侠,绝对能把坏女人迷得死去活来。
话题有些扯远了,阿福重新把关注点放回了西装男身上。
刚刚他开口说话,嗓音温润而明快,没有一点攻击性,再加上英俊无害的长相,完全不像是能在短短几十秒里,揍翻三个抢劫犯的强大存在。
正想着,就见西装男挪开抵在混混胸口的棍子,手腕一转,将它稳稳拄在自己双脚之间,而直到这时,阿福才发现,那根本就不是什么棍状武器,而是一根盲杖!
眼前这个以一敌三的男人,竟然是个瞎子?他小心翼翼地说:“……你的眼睛?”
西装男用盲杖扫着地面,毫无障碍地走到小混混旁边,弯腰收走地上的三把匕首,语气轻松地承认:“我是个盲人。”
阿福尴尬地说:“抱歉。”
西装男转过身来,再次精准地正面向他,不怎么在意地说:“没什么好抱歉的,我瞎了十几年,早就习惯了。”
也许十岁那年,刚被化学药品腐蚀坏眼睛时,他还会痛苦、会迷茫,可自从他发现,自己失去了视觉,其他四感却开始成倍变强时,那种迷茫感就慢慢消失了。
他长在地狱厨房,地产商们似乎更爱称那里为克林顿?他把那里当做了自己的游乐场,锻炼剩余的四感,直到现在,行动几乎与常人无异。
所以他完全不认为自己很悲惨,需要别人可怜。
阿福自然也看出了这一点,体贴地换了话题:“我看你不像个哥谭人。”
西装男笑了笑,他双手扶膝,俯下身来,和小阿福四目相对,友善地说:“的确不是,我是个律师,你可以叫我马特。”
阿福惊讶地看着他:“律师?”
马特点了点头:“我的委托人卷入了一场谋杀案,他是哥谭人,我便来这里找找线索。”
阿福怜悯地看着他:“你的委托人看起来不太配合。”
马特问:“你怎么知道?”
阿福说:“如果他足够配合,就一定会告诉你,不要在晚上穿得光鲜亮丽,像个活靶子一样,随意在哥谭的大街上走来走去。”
马特有些委屈:“光鲜亮丽?”
要知道他浑身上下,全加起来也不到二百刀!
挣扎在贫困线上的大律师,还是头一次听到这个词被用在自己身上。
说实话,感觉有点微妙。
阿福不为所动:“在夜晚的哥谭,你的确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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