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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笑着附和道,“那真是非常荣幸。”
早在她们互相称呼对方教名之前,亚历克丝就已经陪莉莉-埃文斯在图书馆自习过六次,还一起享用过一顿晚饭——自然不是在按院系分的长条餐桌上,红发女孩架势老练地跑去厨房打包了烤鸡和南瓜派,还有两个青绿色的苹果,拉着她跑到中庭附近,熟门熟路地在爬山虎覆盖着的半墙后找到一张石头砌成的平台,两人一起坐在冰凉的大理石上,背后是一片清新的绿草,莉莉说这是“秘密基地”
,但显然这里是个人都能找到。
亚历克丝猜她指的更多是一种可以放松的半开放空间。
女孩子们吃完之后,莉莉还打开了一包太妃手指饼,这种过分甜腻的甜点并不适合在饭后食用,但是如果佐以聊天的话算一种能被接受的小零食。
“其实你可以叫我莉莉,”
红发女孩拿了一块太妃手指饼,咬了一半,回过头以一种亲昵的眼神望着她,“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也想叫你亚历克珊德利亚。”
亚历克丝第一反应是这个主意有点糟糕,显然,互称名字有一种太明显的亲昵,这不太合适。
她所接触的大部分巫师都用姓氏称呼对方,成也家族,败也家族,名字只留给家族内部的人。
但她猜朋友之间互称教名是格兰芬多的传统,他们看上去都是集体主义者,彼此亲密无间的那种。
或许也有什么别的原因。
她犹豫了一下,对莉莉-埃文斯指出道。
“请叫我亚历克丝,这更常见一些。”
事实上除了父母以外,并没有人这么称呼过她。
对霍格沃茨的同学和老师来说,她是“埃弗利”
,对她素未谋面的祖父母和姑姑而言,她是“那个不上台面的混血”
,名字和姓氏都可以忽略不计。
“听上去很帅气,亚历克丝。”
莉莉重复了一遍。
她露出一个微不可察的微笑。
“这是我妈妈给我起的。”
“她一定很爱你。”
“我想也是。”
亚历克丝自以为是个足够无趣的人,精神世界贫瘠到莉莉-埃文斯迅速地走近之后片刻都不会停留地就离开。
她不玩魁地奇,巫师棋下得不好,没有去过霍格莫德(尽管她很想去见识一下),甚至说不出自己有什么亲昵的朋友,唯一的兴趣爱好说出来会让人大跌眼界——收集墨水瓶。
她从来不丢用完的空玻璃瓶,一个一个堆在床底下的箱子里,黑色的、灰色的、蓝色的、红色的、按照颜色深浅上的细微差别分门别类地放好,密密麻麻好几十瓶,积少成多显得颇为壮观,像是床底下藏了一座玻璃搭建的空城。
格林格拉斯偶然撞见过她的这个癖好,故作神秘地告诫她,收藏癖是一种缺乏安全感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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