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在途径一个小镇的时候,我遇到了我的新朋友——弗雷斯特恩。
那时候的他只是一个瘦小饥饿的孩子,他住的小镇被敌国军队侵扰,搜刮走了无数粮食。
他的父母把最后一口粮食留给他后就离世了,偌大的小镇死气沉沉,只剩下他一个人孤苦伶仃地苟活着。
那他可怜的样子让我想起了我和爱丽丝,我们那时候也快要饿死了,但是没人能帮我们,我们只能自食其力。
还在爱丽丝还有我这个哥哥,可是弗雷斯特恩什么也没有。
于是我给了他食物,把他带在了我的身边。
【亲爱的弗雷斯特恩,请你放心,在这封信里,我会尽量地让你与我撇清关系,我会把所有的过错揽在我自己身上,你本来就属于人类那方,你只是被我欺骗了。
还请你配合我,不要说漏嘴,不要承认任何事情,如果他们逼迫你的话,你只要把所有的事推在我身上就好了。
】我和弗雷斯特恩流浪了好几年。
他是个十分听话的孩子,只是他很少说话,只会一味地听从我的吩咐去做事。
旅行途中我们遇到了很多自不量力的人,那些人一心想杀死我们,抢夺我们身上的食物。
我知道这事锻炼弗雷斯特恩的好方法,于是我故意挑衅他们,等他们红着眼睛来杀我们的时候,弗雷斯特恩出场了。
他擅用刀剑,没有人能从他的手下生还。
后来我觉悟了,一味地流浪并不是办法,我还是要回去当我的魔王,冥界的战争已经持续很久了,他们斗得两败俱伤,还不如由我自己再次担任魔王。
我没想到重新坐上王座是这么简单,魔族一众仅仅是看到了我身边的弗雷斯特恩,就心甘情愿地臣服于我了。
弗雷斯特恩也喜欢穿黑色的衣服,我知道他们和我一样,有那么一瞬间,他们会以为是刻耳柏洛斯回来了。
他们很清楚,只要有刻耳柏洛斯在我身边,我就是那个强大的魔王。
但他们显然猜错了,不过这正合我意。
重新当回魔王后,我又开始了我的征战。
弗雷斯特恩的话很少,但他也会向我提一些建议。
他一直希望我能和人类和平相处,毕竟他也是人类。
可是也正是人类害得他家破人亡的。
我这样反驳他。
他没再说话,只是陪着我。
【弗雷斯特恩,我想你肯定还记得,因为我记得清清楚楚,你那副表情,恨极了人类的表情,你恨不得亲手杀了他们。
你的确是个很出色的将领,我很欣赏你。
精神发疯文学,没有原型,没有原型,没有原型(讲三遍),请不要在评论区提真人哦。金手指奇大,cp沈天青。日六,防盗八十,上午十一点更新江繁星八岁时候看见律政电视剧里的帅哥美女环游世界谈恋爱...
他们都是草根出生,凭自己的努力走上仕途,但一个清廉,一个腐败,于是一见面就成了格格不入的对手...
普通人只要有机会,也可以封侯拜相。看王子枫一个普通的小人物,如何抓住机会搅动风云。每个人都可能是千里马。...
阴错阳差中,仕途无望的宋立海认识了神秘女子,从此一步步走上了权力巅峰...
要想从政呢,就要步步高,一步跟不上,步步跟不上,要有关键的人在关键的时刻替你说上关键的话,否则,这仕途也就猴拉稀了...
官场,是利益的牢笼胜利者,在人间炼狱失败者,在人间监狱。爱与恨,恩与怨,熙熙攘攘,皆为利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