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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安茜帮忙生火,两人就鼓捣起了午饭。
上次做的一堆腊肉腊肠也可以吃了,江听夏从杂物间里取了一条腊肉,两条腊肠,洗干净切盘后,香肠上锅蒸,腊肉就炒着吃。
今天的主食吃红薯,因为家里有一麻袋,特别多,江听夏担心吃不完坏掉。
在岔子坡,谁家都是这样的,物资车隔一个月来一次,所以每家每户都有屯东西的习惯,厉菖蒲在杂物间里准备的,不只有一大麻袋红薯,还有一麻袋土豆,萝卜和白菜。
多就算了,还不好吃,江听夏也是到了这里才发现,原来不是所有的红薯都是香甜软糯的,这些红薯筋多味淡,口感一言难尽,她想了想,把红薯皮削掉,再把红薯切成小块,和米粥混在一起煮,等粥熟了,红薯也碎成了小块,融进粥里,只留下甜滋滋的味道。
她得意地想,自己果然聪明,化腐朽为神奇,想出这么个好办法。
等粥煮好香肠也蒸好了,江听夏把腊肉混着葱叶一炒,又用猪油炒了一个白菜,就开饭了。
厉菖蒲刚好进门,看见锅里的红薯粥,皱了皱眉,“怎么吃这个?”
他问,“家里大米不够吃?”
细粮混着粗粮吃,这红薯粥就是省粮食的吃法。
江听夏不知道这茬,说起了自己的巧思,“那个红薯蒸着吃烤着吃都不好吃,我想煮成粥能好吃些。”
要是换在以前,厉菖蒲不会太在意这件事,红薯粥也算不错的伙食,就是,他跟着江听夏去了一趟文海,切实体会了她以前过得是什么日子,再一对比,跟着他就太委屈了。
厉菖蒲帮忙端菜,凑到她跟前,有些埋怨,“不好吃就别吃,留着我吃,你吃米饭不就行了。”
江听夏倒不知道他心里想了那么多,顺着他的话说道,“老吃米饭也会腻的,我换换口味不行。”
厉菖蒲看着江听夏懂事的脸庞,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开口说道,“你不用这么精打细算的,再怎么我也不能短了你的口粮,你该怎么过日子就怎么过日子,千万别委屈自己。”
江听夏听明白了,笑道,“你觉得我是为了省钱才吃这个的?”
“想什么呢?我这么有钱,会在一口吃的上面委屈自己嘛?”
厉菖蒲这才想起来,江听夏比他有钱多了,是个小富婆。
不过,她有是她的,人家跟着他生活,他就得好好照顾她。
厉菖蒲午饭过后问道,“想不想吃兔子?”
江听夏一瞬间想起了麻辣兔肉,口水都被馋出来了,“有吗?”
厉菖蒲笑道,“有,想吃就有。”
“我去山里下个套子,还能赶上晚上开饭。”
江听夏想起上次进山,别人说山里很危险,她有些担心地说道,“那算了,山里有狼,还是别去了。”
何止狼呢,山里还有熊瞎子,要不这附近怎么会少有进山打猎的呢,不过,厉菖蒲根本不怕这个,以他身体素质应对这些状况,小菜一碟。
不过看江听夏皱眉的样子,厉菖蒲也没说什么,只是缠着麻绳哄道,“抓野兔不用进后山,在山外面就行,没有危险。”
江听夏半信半疑,不过厉菖蒲真的很快就回来了,他大气都不喘一下,自信满满地说道,“等着晚上吃兔子。”
……
厉菖蒲走到柜子前取了两本资料,刚翻开,于参谋就走了过来,他顶着两个大黑眼圈,幽幽道,“菖蒲呀,你可把我害惨了。”
厉菖蒲一头雾水,看了他一眼,“于哥,你没头没尾说什么呢?”
于茂实接着说,“你说,你都成了咱们男同志的叛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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