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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在十四岁的赵振东眼里,这个三十五六岁的女人,是一个老太太。
而且一直都是一个老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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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后来赵振东自己都成了一个老头了,他还记得公社的广播员是一个老太太。
要是广播员知道自己给别人留下这么一个印象,有可能会哭死。
三十五六岁呀,以后还是未婚的小少女呢!
“柱子,吃饭了!”
耳边传来妈妈欢快的声音。
今天晚上吃好东西,谁能不高兴啊!
中午没舍得吃的小野鸡,晚上就炖了蘑菇,还放了不少粉条。
满满当当的一大盆,虽然只有一只小野鸡,但是架不住味道好啊!
老爸还拿出来珍藏已久的小半瓶白酒,自己给自己满上了一杯。
老儿子都能抓住野鸡了,作为老父亲还不得老怀大慰,庆祝一下!
赵长盛端起酒杯,“嗞”
的来了一口,砸吧砸吧嘴,
“好酒!
真不愧是成瓶的酒!
味道就是不一样!”
赵振东把妈妈分给自己的鸡大腿,给了老爸,“爸,你吃鸡腿吧,少吃粉条。
粉条进肚子里面遇到了白酒,就会变硬了,对胃口不好。”
“谁说的?我怎么不知道?”
“还谁说的,你老儿子我说的呗!
爸,你想想,你那回吃猪肉炖粉条子,是不是难受了一宿?”
赵长盛想了一下,还真有那么一次,那年家里杀猪,吃的就是猪肉炖粉条。
他没舍得多吃肉,光吃粉条了,又喝了半斤散白酒,可不就难受了一宿嘛!
他还以为是散酒的问题呐!
“柱子,你怎么知道的呢?”
赵振东拍着胸脯子,“你儿子我学习好呗,懂得多。
爸,我现在长能耐了,明天早上我要去县城一趟,等我回来给你捎好东西吃!”
一家人都瞪大了眼睛,一个十几岁的小孩,自己上鸡毛县城,也不怕走丢了。
“柱子,你告诉妈,你要去县城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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