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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秒,唐明奚忽然发现自己的脚踝被少年骨节分明的手握住。
他的体质偏寒,脚是冰的,叶珩的手心却是滚烫的,烫的他脚背绷的很直。
唐明奚这才注意到,自己脚上有一道不小的伤口,一直流着血。
刚才他气得头晕脑胀,竟然都没顾着疼。
唐明奚不习惯踩在别人的膝盖上,更何况这还是男主。
万一叶珩一时心情不爽,把他脚脖子给掰断了怎么办?
他还记得原主在小说里的结局,脚筋都被挑断了。
唐明奚还挺喜欢自己的脚的,生的干净漂亮,脚背饱满如新月,十个脚趾也圆润乖巧,白中透粉,指甲修建的整整齐齐,上面还有小月亮。
我自己来。
你别碰我!
唐明奚胡乱的扯过餐巾纸,把血迹擦干净。
然后挤了一管药膏,均匀地涂抹在脚背上。
嘶
痛死了qvq。
叶珩松开手,手心中还有滑腻的触感,像摸了一把上好的冰丝。
抹了一层药膏的脚背看上去汁水淋漓,唐明奚便把双腿交叠,涂了药膏的脚翘在半空中。
叶珩移开了视线。
唐明奚磨蹭地涂了半天,发现叶珩还没走。
他是不是故意的:)
社会性死亡的尴尬又完美的浮现在了自己的脑海里。
连空气中都充满了窒息的感觉。
唐明奚心想,不说话是吧,行。
反正他也不说话,只要他不说话,尴尬的就不是自己。
然后,唐明奚憋不住了。
妈的,狗男主,也太能忍了!
忍者神龟转世的吧?
站着不走干什么,留下来给我揉腿吗?唐明奚没好气地发作一通:爬!
谁知叶珩的视线真的在他的小腿上停留片刻。
看的唐明奚一个:?
下一秒,叶珩拿着药膏转身离开了卧室。
这件事过了大约有一个礼拜,唐明奚都在找各种理由躲着叶珩。
再重新复盘了一下原著小说的情节之后,唐明奚觉得自己最近因为太有钱而过于飘了。
不能因为男主现在专注事业线,没找他秋后算账,他就掉以轻心。
要知道,叶珩最会的就是韬光养晦,扮猪吃老虎。
距离自己被男主推下鲨鱼群只剩下一年了,他连高台跳水都没学会!
唐明奚啊唐明奚,不能再堕落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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