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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和西蒙度过了非常甜美的一段时光,她回过她的娘家,那些仆人会恭敬地称她为夫人,等她姐来时则会热情地喊小姐。
切,什么玩意儿?
西蒙因为她衣服穿太多件了,连腰都弯不了,就送给她一个鞋拔子,后来她有一天认真地目视着鞋拔子的样子时,然后她第一次走得那么快,她来到西蒙给她置办的一大面镜子前对镜自照,惊觉鞋拔子还握在她手上,她深吸一口气,颤巍巍地拿起鞋拔子比在她的脸边。
还好,她马上吁了一口气,亲切、哀伤还带着不可名状的喜悦看着鞋拔子,万幸,她跟她侄子长得一点也不像。
也不能说不像,毕竟有亲缘关系,大姐加上堂哥,那就是两份亲缘关系了,她细细端详她的面庞,还是有点家族渊源的,比如说那浓密的秀发,那长睫毛,大眼睛,厚嘴唇。
罪过罪过,还谈论一个往生的人。
但是,西蒙·斯托克能一眼从万花丛中看到她,那可是凭借她万中无一的美貌。
她当时也觉得西蒙体魄强健,英姿勃发,非常符合她的审美,可是她也很痛苦于她姐讲的那些东西与她的认知相悖。
那时阴雨绵绵,道路崎岖,所以导致行路艰难,她在晚上从马车下来时看不清脚下,正踌躇着,寒风迎面吹来,她打了个寒战,而西蒙就站在马车边单膝跪下,半只脚浸在泥水里,她当时就决定了嫁给他。
她觉得门第贵贱都是虚妄的,只有爱是真实的,她能在西蒙身上看到这东西,贵族为什么骄傲高贵,为血统还是名号?
她在里面时只觉得肮脏荒唐。
西蒙成了斯托克家的家长后,她爸后来要的钱更多了,她受家族的恩惠并没有置喙。
西蒙为此做了许多事,她爸修路买田建庄园,她什么都得用好的,用贵的,西蒙什么也没说,他就放贷放贷放贷,当时走过那些路时,她看着马车轮子上的泥土只觉得污秽,那些人脱口而出的脏话,她只觉得可怜他们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等看到他满身的伤病与斑驳的血迹时她慌了。
斯托克家自此搬到南方定居,后来大字不识一个的西蒙去大英博物馆给她找了个姓氏。
她父亲与她决裂了,因为她不想离婚。
他说是她不配这个姓氏,她嫁入斯托克家时血统就不纯洁了,还为斯托克家族生了孩子,这些就足够让她父亲不齿。
反正她孩子有个好名字。
西蒙·斯托克-德伯维尔,知道内情的人会在背地里这样称呼他,可是西蒙成为了最会赚钱的乡绅,他最爱做的事就是在起居房的窗下看书,是德伯维尔太太让他这样做的,她就坐在旁边喝茶。
那时候的天气真好,她后来豢养那些鸟雀时,最过分的举动就是把红腹灰雀的鸟笼放在了她房间里。
她眼神不好,当时能看到的鸟儿就是红腹灰雀了,其它的她只觉得是一团灰影,而鸡呢,是她当时去乡下唯一没啄她的动物。
后来她看不见了,医生说她是因为西蒙的死哭瞎了,她嗤笑一声,怎么可能!
?
她本来眼神就不好。
她还是爱呆在起居房,开着窗就能又听到那些鸟儿叫了。
她喜欢红腹灰雀叫,红腹灰雀叼着红果的样子真喜庆。
把红腹灰雀养在房里也行。
毕竟她能记得的东西越来越少了,能多一件是一件。
她还喜欢那些羽毛鲜艳的鸡,当它们抱在怀里她又好像看到过去的时光。
她会喜欢许多许多东西,但她最爱西蒙,可那小子一点也不懂。
后来她病了,病得很严重,她将那结婚许可证拿给埃里克,对他说了西蒙临死前同样对她说的话,“你可以和某个人结婚,但是他一定要爱你。”
她动用了她练习很久的表情,马上就要含笑而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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