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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暮走进来,半蹲着和龚家宝对视,然后扯开了他捂在后脑勺的双手,用手拨了拨他的头发,安慰龚家宝说:“磕得不严重,痛过这一阵就没事了。”
他还对着龚家宝的后脑勺轻轻吹了口气。
龚家宝脸红了,甚至脖子都泛起了可爱的粉红。
他们两个人又都在外面走了一阵,身上都有汗,闫暮一靠近,龚家宝就闻到他的气味了。
闫暮还对着他吹气,不用看他都觉得自己后脑勺收到了侵犯。
闫暮检查后发现龚家宝没事就站了起来,顺手把脸红脖子粗的龚家宝拉起来,他没觉得龚家宝是害羞了,只想着小孩出丑觉得不好意思,所以他难得体贴的说:“你再休息一下,别那么不小心了。”
龚家宝傻愣愣的点头,等闫暮关门后,特别谨慎的找好位置,睡在了床上。
他盯着天花板想:闫暮还挺温柔的,不过这房间这床真的好小,不过也勉强了。
实际上,闫暮的客卧虽然不大,但也说不上小,床更是如此了。
客卧大概是十平米的样子,床是一米二乘二米的样子,躺一个成年男人绰绰有余了。
只是龚家宝自己的卧室,大且宽,床更是任由他打滚的那种,绝不会有碰头危险,住惯了大屋,龚家宝自然觉得如今住的房间小了。
龚家宝在床上想了点事情,就管不住睡意,沉沉的睡了过去。
等他醒过来,时间已经差不多六点了,他留恋的抓了抓被子,舍不得起来。
“龚家宝,你醒了吗?”
闫暮在外头敲门,轻声问了一句。
龚家宝这才想起,自己还在别人家住着呢,他一个打滚起身,挂上灿烂的笑容开门,“我醒了,我醒了。”
“那你准备一下,我带你去吃饭。”
闫暮收回手,客气的叮嘱道。
龚家宝抹了一把脸,拿上手机,大大咧咧的道:“我准备好了,走吧。”
龚家宝今日这一身,是他妈精心搭配而成。
少年人总能把所有的衣物穿出干净质朴感,龚家宝尤甚。
他穿着印着嘻哈图案的白色上衣,配着卡其色的裤子,脚上还穿着一双板鞋,干净清爽。
两人一前一后的往饭店去,在前方的闫暮穿着白色的衬衫,笔挺的西装裤,还穿着一双漆黑发亮的皮鞋,带着龚家宝就像带着自家不成器的实习生。
龚家宝跟在后头摇头晃脑的四处看,暗自琢磨着北京好过家乡的地方。
闫暮带龚家宝去的饭店叫做‘食为天’,占地挺大的,装修得亮亮堂堂,卫生打扫得干干净净,桌子也摆得排是排,列是列。
龚家宝在心里吐槽道:我爸也最喜欢这样的吃饭地方了。
大人嘛,不亮堂的不喜欢,不整齐的不喜欢,他懂。
服务员带着两人寻了个两人桌坐下,然后把菜单给两人送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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