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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鹿细皮嫩肉,是难得的美味,唯一的缺点是肉太少,吃着不过瘾。
狼末将小鹿肥嫩的腹部撕咬出一道口子,算是做了示范,而后将整只幼鹿翻转,让它的腹部正对着汪白。
一回生二回熟,这次汪白一下子就明白了狼哥的意思——要他剖开小鹿的腹部,自己取食。
他曾经在保护区观察过狼群喂养幼崽的全过程,一般来说狼崽五六个月后就会断奶,之后就要开始和其他成年狼一样吃猎物。
比起狼,狗断奶的时间却短得多,只有一个月左右。
如果他不是穿成萨摩耶,而是穿成北极狼的话,恐怕就要饿死在雪原了。
即便侥幸来到林区,遇到愿意喂养他的狼哥,也会因为消化不良而感染疾病,严重的话同样会死,毕竟他遇到的七匹北极狼都是雄狼,雄狼没有产奶那个功能。
狼群的家庭观念很强。
刚出生的小狼会被带到族群之中,由狼群共同照顾。
狼群会用一切方法哺育小狼,条件允许的话,它们会把猎物带回小狼身边,更多时候血腥味会引来觊觎着,它们便把食物吃进肚子里,等到回归栖息地后,再吐出肉糜反哺。
有些大型狼群会把新生幼崽集中到一起,形成育儿所,由母狼轮流照料。
总之,狼崽会得到狼群无微不至的照顾,这让他有点怀疑狼哥是把他当做小狼崽了。
但这个怀疑是不成立的,狼和狗的气味完全不同,而他的长相除了毛发之外,就没有什么地方像狼了。
他还是更加相信,狼哥是看他可爱才养着他,你说对吧大白狼?
狼末把幼鹿丢给汪白后,就去吃另外两头驯鹿,只有他先吃饱了,其他狼才能开始进食。
吃到一半,他偏头瞥了一眼毛球。
小毛球蹲坐在幼鹿跟前迟迟没有下嘴,看样子像是在发呆。
“吼!”
狼末目光不善,语气带了几分谴责。
马上吃马上吃!
汪白心虚地低下头,对不住了小小鹿,谁让你倒霉遇上了我们?
起初,他还是有点心理负担,毕竟幼鹿还小,不忍心吃它。
不过小鹿死都死了,不吃也没有别的用处,于是羽熙在狼哥的催促下,寄狼篱下的狗狗只好张嘴咬住了小鹿柔软的腹部。
温热的血液顺着那道被狼哥撕开的伤口涌入口腔,有点腥,但还能接受。
他喝了两口血液,接着齿尖嵌入小鹿腹部,用力将上面的肉撕扯下来。
尽管这已经是幼鹿身上最柔软的部位了,他撕咬时依旧稍显费力,好在最终还是成功把肉咬掉,不至于太丢脸。
腹部的肉一入口,汪白就被那软糯弹牙的口感所征服,再加上鹿肉本身独有的纹理感,吃起来竟有点像在吃生鱼片一样。
内里的脂肪层肥而不腻,甚至还带着一股天然的奶香,轻轻一咬,唇齿留香。
汪呜呜,小小鹿好好吃!
愧疚?在美食面前不值一提。
他埋头苦吃,好几次都差点咬到舌头,作为一名曾经的人类,这种吃相未免太难看了。
反正又没有别人看到,而且狼哥或许还会因为他努力干饭而表扬他。
狼末确实对小毛球的努力十分满意。
他进食的速度飞快,挑选的自然也是驯鹿最美味的部位,很快就填饱了肚子。
他没有动幼鹿,所以轮到狼越他们吃的时候,他们也下意识地避开了幼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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