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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2页)

一共三头驯鹿,两头成年驯鹿和一头幼崽。

正值秋冬交际,大部分驯鹿早已经往南部迁徙,留下的多半是老弱病残,无法进行长途迁徙的驯鹿。

剩下一小部分留在这里则是为了照顾族鹿。

汪白注意到这两头成年驯鹿中,只有其中体型较大的那头驯鹿有角,另一头没有角。

说明这是一只雄鹿和一只雌鹿,它们很有可能是一对夫妻,留在这里照顾幼崽。

“狼王,这附近应该没有其他驯鹿,我没有闻到驯鹿群的气息。”

野戈探寻一圈后回来报告。

狼末简单安排战术,而后把汪白放下,藏进灌木丛中。

高速追猎的时候很难照顾到小毛球,这附近没有其他生物的气息,把毛球藏在这里也相对安全一些。

小萨摩耶有自知之明,他小小声地:“汪汪。”

告诉狼哥自己会乖乖待着。

还有,早点回来。

狼末舔了舔小狗的脑袋,带领狼群朝着驯鹿进发。

汪白用爪子拨开枯枝,碎雪顺着枯枝落在他的耳尖,他也只是随意抖了抖耳朵,继续专注地偷看。

狼哥并没有一开始就带领狼队冲锋,这很聪明,因为驯鹿的速度比北极狼更快,它们的耐力也更好,天生就是跑步健将。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在漫长的进化中,驯鹿只能不断地提高奔跑的速度,才能甩开身后紧追不舍的追猎者。

即便是只有几周大的幼鹿,速度也能和北极狼全速奔跑的速度持平,但它的耐力更好,往往能化险为夷。

六条北极狼兵分两路,狼末带一组正面逼近,狼越则带领另一组从旁策应。

狗狗的视力有限,离远了他看到的只有模糊一团,只能依靠嗅觉判断狼群和驯鹿大体的位置。

好想跟上去看看,这可是难得一见的北极狼捕猎现场。

可惜他跑得太慢,还不如老老实实在这等着干饭。

北极驯鹿的肉,应该比北极兔还要好吃吧?

吸溜。

驯鹿的反应非常快,这种刻在基因里的警惕,帮助它们逃脱狼群的追捕。

但它们这一次遇到的是狼末。

早在追击之前,狼末就安排狼越带队悄然潜入驯鹿后方,他深知驯鹿耐力很强,所以他们只有一次机会,务必一击即中。

“冲。”

狼末低吼一声,他对时机的判断全靠经验和直觉,他和狼越之间的距离很远,不能通过狼啸通风报信,否则驯鹿也会发现他们。

但他就是凭借着这种原始的捕猎手法,一次又一次带领狼群猎取食物。

跟在他身边的野戈和蓝眼闻言也跟着冲了出去,他们紧紧跟随在狼末两侧,和狼末一起冲散驯鹿们。

两头成年驯鹿第一时间察觉到危险,它们惊惧地嘶鸣着,拔腿就跑。

幼鹿还不明所以,这是它第一次遭遇敌袭,但本能驱使着它奋力逃跑。

狼末很清楚,就算他们全速奔跑也不可能跑得过驯鹿,所以要想捕猎成功,就只能靠爆发力。

野戈和蓝眼发现狼末又提速了。

他们对视一眼,都看到对方眼里的震惊,狼末的速度太快,他们只能勉强跟在后面,而且距离也在逐渐拉开。

追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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