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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童谨是有喜欢的人的。
尽管童言对于姐姐的秘密十分拥护,但也大概了解一些。
比如他们认识了很多年,早已熟稔、无话不谈,也因为童谨即将出国读研而约定在英国见面。
但这一切都被童言毁了,起码三年来他是这样认为的,因为自己的抗争,最后被送出国的是他。
童谨表现出的崩溃只有一晚时间,过后她无数次的安慰童言,减轻他的负罪感,但童言心里清楚,姐姐和那个人在那之后联系就淡了。
一个未实现的谎言,远隔大洋的距离,他牺牲掉的是姐姐尚未发芽的爱情。
他是无比的信服浪漫主义,认为时间,即便是世俗都不可抵挡爱欲,所以他起初并不理解,为什么三年来童谨会单方面与那个人切断联系。
直到回来那晚,童言才清楚。
一条随时可能奏效的婚约附加在她的人生里,三年时间,这种不确定性也慢慢消磨了她对于可追求的爱情的把握和信心。
果然,童谨笑着摇头,“他已经半年没有和我通信,也许早就不在英国了。”
童言抿着嘴,他问不出‘那你还喜欢他吗’这种话,他想他和焉回南真的很过分又极无辜,白白浪费了童谨三年的时间。
察觉到童言低落的情绪,童谨一如既往地安抚道:“换季了,这半个月都要喝药,也不方便和你一起去。”
童言没办法强迫她,童谨在这件事上有种近乎执拗的逃避。
每当这时候,童言就会认为自己和童仕华没什么区别,这个家里的男人对女人亏欠良多,他们永远在吸噬她们的纯良,榨取她们的价值,从他被生下来是以妈妈的性命为代价开始,他的人生就被迫承接了这种宿命。
而痛苦之处在于他并没有继承童仕华的冷漠,良知便成为了父权折磨的隐疾。
童言摸到手指上的创口贴,粗粝的质感让他想到焉回南,因而平静下来。
他越过童谨,把带来的诗集翻开在被树叶书签标记的那页。
那首诗写着——
[我固执地以为,我得去远处活一回
如果我失踪,有马匹会嗅着我的气味追随而来
所以,我允许自己一辈子都活的这么近]
人总是只能看到自己愿意接受的道理,文字亦然。
三年前的暑假他们一起读这本诗集,正在为出逃计划满腔热血的童言看到开头的第一句,反叛心理便坚定几分,热情难以褪去;童谨读到了第三行,她如常地接受安排,接受奉献与不平,接受近的生活,近到不能够面对自己。
他们都没能看到这首诗的结尾,却都以偏概全的误解了深意。
于是这一页像一片遮盖了三年、淋漓的伤疤,再没有被人翻阅过。
童谨低下头,目光落在诗的后半段——
[把最好的光阴都攥在手心里
我知道,我去了远方,能够再回来
就会离自己更近①]
童言小心翼翼地说:“姐,也许他还在等你呢。”
童谨撑着桌面,指甲在纸上留下新的印记。
午后最温暖的时候,一盏熹微的光透过纱帘照向了远处。
到童言走之前,童仕华果真都没有回来。
小刘叔叔也跟去工厂了,家里的司机把他送到机场。
童谨对于跟他一同去英国这件事依旧没有表态,但她这两天总在发呆,时常单独待在房间里。
童言去还书时,看到桌面上堆着乱糟糟摊开的信,知道她的内心已经有所松动。
回国时只背了一个包,走的时候大包小包塞了一个行李箱,装着秀姨秘制的酱料,还有一些国外买不到的塑封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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