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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都会老,都会死。
」
「昨晚我骑马出宫,去偷他的官帽。
他伏在桌案上睡着,那官帽就方方正正地摆在桌上。
」
「爹老了,难免忘事。
」
「哈哈,也是。
」
一百一十七
我生下这个孩子,好好地保养,并没能一朝翻身,风光无限。
我女儿的小名叫蓬蓬,念这两个字的时候,会有气体从双唇间溢出,似乎已经替我叹完了该叹的气。
我发就,每多说一声「蓬蓬」,我就会少叹一点儿气。
我不想生女儿,不是因为我喜欢男孩儿,只是我怕同她重蹈我与我娘的覆辙。
她依赖我信任我,给我一种毫无保留且纯净的爱。
我爱上了这份命运的馈赠。
但显然顾岑没能爱上。
因为蓬蓬是女孩,身体也很孱弱。
顾岑高兴时就来看她,不高兴时就不来看,好像得了一只小猫或者小狗,谈不上喜欢或者不喜欢。
他差人送用上好补品熬的汤药来,下了朝就来看奶糊吃完了没有,吃完了就点点头,没吃完就摇摇头。
这父爱很虚伪,他根本没想过,幼儿还不能吃这些。
我想起新婚第一日的桂花糕,他一盘一盘地送进我宫里,他一下朝,就看碟上的桂花糕吃完了没有,吃完了,他就点点头。
他是惯犯,他的爱一直很虚伪。
这一年,我二十三岁了,我拥有了江淮南十七岁时想要的一切。
我赢了,赢过总压我一头的姐姐,赢过疯疯癫癫的生母,甚至赢过君主长达三年的偏爱。
这是我人生的潮涨时分,尽管它再也不及十七岁那年秋天的浪潮美,我仍甘之如饴。
我有大把的时间来护理身体,因怀孕而浮肿的四肢与臃肿的腰部,变得如同少女时期一般纤细。
外人眼里,我活得很痛快。
我还是美貌无双丶名动京城的第一美人,是顾岑昔日的宠妃。
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是因为催产而身体虚弱,又陪我姐姐跪了一遭,从此落下了天一冷就腹疼的病根。
但是我不敢告诉旁人,怕惹来猜忌,只敢让林太医调配药剂。
林琅也不是回回都有空来看我,毕竟他只是太医院的太医,不单单是我一人的太医。
我们没有情,只有利。
风一吹,我的小腹就疼,钻心地疼,疼得我冷汗淋漓,几乎直不起腰来。
但我不想示弱,我讨厌弱者,也讨厌过去的自己,我希望我能再厉害些。
我的无畏让身体十分不满,它制造的疼痛开始变本加厉,终于无法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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