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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了,他依旧清晰地记得当时向乐追浑身是血的样子。
而刚刚向乐追摔进他怀里的时候,是他第一次看到当年那场枪击案留在向乐追身上的伤口。
圆形伤口旁有放射形的疤痕,就像陨石击打在月球表面时留下的陨石坑。
枪伤不像刀伤那样平滑,子弹的轨道是飞速旋转的,击中身体时就像在身体里引发了一场小型爆破。
他不敢想像当时向乐追有多疼。
他也没想有一天还会再见到向乐追。
他变了很多,最直观的变化就是长大了。
个子高了3公分左右,肩膀宽了不少。
原来的向乐追身材其实也不差,个高腿长还带着少年人的纤细,也能看见腹肌的轮廓,不过那绝对是瘦出来的。
不像现在,带着明显的运动痕迹,肌肉虽然薄但很有力量。
小麦色的皮肤几乎在呐喊他的健康与阳光。
万竞霜自己都没偶察觉到,他的心上有一颗悬了五年的石头,至此终于尘埃落定。
只因为,向乐追看起来这几年过得还不错。
这时候房间里传来了丁零当啷的动静,把衣服晾好的万竞霜就马上回了房间,发现向乐追已经换好了衣服,正趴在阳台的窗沿上,刚才应该是陶瓷花盆撞上了窗台保险杆的声音。
向乐追回头看见万竞霜,指了指自己面前的一盆水培绿植问道:「哥,你这种的是大蒜吗?大蒜也能水培啊。
」
五年确实让向乐追看起来接地气了不少,不过到底还是看起来的。
「那是水仙花。
」
向乐追:「……」他又有点红温了,好在现在皮肤不白也不怎么看得出来。
「水仙花啊,哥你怎么想着养这个?」
万竞霜看了那确实和个大蒜似的盆栽一眼,似乎是回忆了一下它的来历,回道:「是顾晴杉拿来的,没养死就继续养着。
」
「哦。
」向乐追点点头,心里念着顾医生,想到那个大方明媚的女孩叫万竞霜万哥,这交情怎么看都是好的。
「哥,你在这里做什么工作啊?」
「先床上坐着,」万竞霜扶着向乐追让他坐回床头,然后说,「养兔子。
」
「养兔子?」
万竞霜笑了笑:「是啊,我现在也算个农民。
沙漠里种东西养动物听起来是不是挺困难的,不过其实这边的沙漠经济发展地都挺不错的。
」
农民,传统印象就是面朝黄土背朝天,一辈子都与自己的乡土相生相伴,将根系牢牢地扎进那一亩三分地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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