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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狼王始终是孤独的,狼们服从于他们的王,不过屈从于狼王的强大,与过去别无二致。
新的狼群依旧跟旧的那个没什么两样,奉行着弱肉强食的法则,狼王的声音逐渐被群狼的呜咽淹没。
可王不会屈服于他的人民,他始终在抗争这样残酷的法则,他想要救人,想要在残酷的世界里建立一个温柔的王国。
而有一天,王发现了他流落在外的子民,一个已经沦为神官奴隶的小女孩。
于是,他伸手了,要把小女孩带回狼群。
但被挑衅了尊严的神官们不会善罢甘休,阴谋和杀意会被埋藏在正规的程序之下。
于是,他们发起了“正义”
的角斗。
奎德赢了,小女孩就可以随他归家;倘若输了,便要留下项上人头。
即使是残酷的往事,诗人也能把它讲得娓娓动听,如同在心间种下一束火焰。
“看来你对我的角斗对象很是了解,怎么……是想我主动退出”
“我没有这个意思啦,仅仅是个故事罢了。
放心好了,阿莫斯。
凭借你我的交情,我肯定是站在你这边的啊。”
“……我倒是不知道,你我有什么交情。”
路德维希一向擅长动摇人心。
话语是有魔力的,在特定的人面前就会发生奇效。
路德维希看得出来阿莫斯的动摇,她每次犹豫不决总会握紧她的弓,仿佛死物能带给她勇气。
那把弓是属于迭卡拉庇安的宝物,由神官代代相传,只有神明最虔诚最忠实的信徒才能短暂成为它的主人。
阿莫斯的手指不安地抚摸着弓箭上面的花纹,她没有做错什么,这都是为了侍奉她的神明。
神官是神明的使者,冒犯神官威严的人,也必定不对他们的神抱有崇高的敬意。
身为神官,阿莫斯必须维护神明的尊严,哪怕她的神从来不肯回应她,从不肯听她的话语。
但是……阿莫斯是如此痴迷她的神明,她的主人。
那样的迷恋,将她作为人的那面抛却,她快要看不到其他神官对人们的欺压,也快要听不见来自底层的声音,因为她是如此虔诚地伸长脖子仰望她的神。
不要去质疑,阿莫斯对自己说,把自己的一切都奉献给神明就好了。
人类只不过是蝼蚁,天生就应该膜拜在烈风之下。
路德维希笑眯眯地补上了最后一刀:
“你知道这个故事最精妙的地方在哪里吗?”
“……”
“在于你啊,我的朋友。
哪怕是沦为奴隶的小女孩也会向往自由的世界,而你,我可爱的阿莫斯,你是真正的奴隶,却要维护身为神明奴隶的自由。”
阿莫斯避而不谈的东西,被诗人轻轻松松地掀开了遮羞布。
她是那么热爱她的神明,她把所有的热情都奉献给了神,哪怕神明从来不肯回应她,也从不肯听她的话语。
阿莫斯只能凭借一个幻想活着,那个幻想里面只有神明和她自己。
她听多了路德维希的诗歌,便也开始幻想起了自己的世界。
于是她偷偷写下自己的歌,瞒着其他神官,没有吟诵千篇一律的曲调,倒唱起了心之歌——
“我梦见海浪与细沙,我梦见青翠的森林与大地”
“我梦见野猪在浆果丛嬉戏,我梦见高耸的尖塔”
只拿过弓箭和刀枪的手第一次抚上了琴弦,声调柔软有如天边云彩,阿莫斯一边怀着少女独有的羞涩,一面又忍不住期待。
但是,神明始终沉默着,没有回应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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