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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沈懿不想搭理它,也还是忍不住反驳道:“我不是害怕他。
再说了,陆家有钱有权,和我有什么关系?”
520不明所以:“书中都是这么写的啊,霸总遇到真爱之后,都会共享财富和权力,让对方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当陆斯泽真正爱上你之后,他所有的一切不都是你的?”
“不,”
沈懿斩钉截铁道,“现实中的霸总只会找律师写一份严苛的婚前协议。”
今天是周末,宿舍楼没有宵禁,沈懿又提前下班回来的比较早,进宿舍的时候舍友们还没有睡觉。
沈懿的宿舍是四人间,有一个人大一结束就转专业走了,剩下两个和沈懿不是一个专业的,关系也都很一般。
沈懿的生活忙得像个陀螺,不是在教学楼和图书馆学习,就是奔走在不同兼职的路上,宿舍对于他来说就是回来睡个觉的作用,因此舍友关系是否融洽对他来说也不是特别重要。
但显然别人不是这么想的。
男生之间相处成哥们很简单,互相看不顺眼也很容易。
林思源和沈懿很有缘,都是同一个小镇出来的,学校安排他们住在一起的时候可能也是想老乡之间能够互相照顾。
然而恰恰相反,林思源天生看沈懿不顺眼,大概不理解为什么有人能够又穷又装。
一开学就飞速和沈懿这种穷乡僻壤出来的土狗进行了切割,转头抱上了宿舍里另一个富二代的大腿,争做住别墅坐豪车独享两个肉罐头的好狗。
沈懿实在看不惯他这出变色龙式的闹剧,之前忍不住噎了他两句,倒让对方惦记上了,时时刻刻想扒了沈懿这层自恃清高的皮。
这会儿倒是让他蹲到了机会。
沈懿是直接从会所赶回来的,因为没有时间整理着装而显得有些凌乱,再加上身上还有久久未散去的酒味,怎么看都不像是从正经场合回来的样子。
林思源面露不屑:“每天都这么晚才回来,说是兼职,谁知道在外面做些什么事情。”
沈懿刚和洛明生吵了一架,没有兴致立刻奔赴下一场。
他戴上耳机,打开音乐,就当隔壁人家的狗在乱叫。
林思源好不容易有机会讥讽,哪舍得放过:“我说之前哪来的钱买的名牌鞋,原来是在外面做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沈懿这才抬头觑了他一眼:“夜市地摊买的,十块钱一双,你要需要的话我帮你带一双。”
林思源怒不可遏:“沈懿,你当我是傻子吗?”
人在吵架的时候都喜欢提高音量,好像这样就能显得自己更有道理一样。
洛明生是这样,林思源是这样,他那个吃喝嫖赌样样不落的继父也是这样。
他每次喝完酒回来,都醉得像一团烂泥,身上散发的酒精味从鼻腔一路窜到双眼,熏得沈懿晕头转向地想吐。
那个男人往往进了门,踉跄两步,就会半死不活地一头栽倒在沙发上,手里还紧紧攥着个啤酒瓶,如同象征他威仪的权杖。
沈懿没有爹,娘也死得早。
如果不是还有沈欣在,他早就逃离了这个魔窟一般的家。
可惜母亲在临死前千叮咛万嘱咐,说才四岁的他已经是个大人了,以后一定要照顾好妹妹。
所以他也只好捏着鼻子当起了灰姑娘,堪堪用他瘦小的身体撑起了这个摇摇欲坠的家。
就这样男人还总会不满意,醉醺醺地在这个家徒四壁的房子里挑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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