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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帮出身,一身匪气,何用客套。
更不需叮嘱什么,在这荒芜的积石山生活,他们自然知道如何规避风险,否则无法活到现在。
他们有无比敏锐的嗅觉,当然很清楚找哪里的牧民,才能搞到最实惠的肥羊。
他们是土匪不假,可手里的银钱也是真的。
大家默契多年,顽强的生命力堪比荒漠上最不起眼的沙棘草,任尔环境如何恶劣,来年开春必然生机盎然。
大当家就曾笑骂土狼几人,就像莎草丛里的臭虫,石缝子里的蜥虎,狼粪里爬的麻虫,怎么都能活着,老子也是服气了……一切无需啰嗦。
郑九暗叹,可惜就剩这么几个了。
“你说我是被人扔到这里的?”
郑九问秋华。
“嗯嗯,是同贵先发现的,你就躺在洞外的坡子上。”
“看来我那马还挺有能耐……”
“不是的,你的马是土狼在山下的石滩上找到的,它挺惨的,奄奄一息,我猜就是你的马,土狼还说他发财了。”
“嗯。”
郑九并没问那马的情况,知道它死不了,刚才还听到了尥蹶子的声音。
这就奇怪了,既然黑马力竭自顾不暇,就不可能把他从数里之外驮到山上,是谁救了他?这个问题有些伤脑筋,郑九索性不去想,又和秋华聊了几句便觉乏了,倒头睡下。
伤病加身子太虚,这一觉一直睡到次日天明。
郑九是寻着喷香的羊肉味儿醒来的,精神大好,除了左臂活动有障碍之外,全身没什么不舒服的。
翻身跳下石台,稍加活动,郑九感觉无甚大碍,便信步走出洞口。
洞外两丈远的背风处,几个人正蹲在石炉边叽叽喳喳。
炉火正旺,烟熏火燎味淡多了,烧的应是枯枝和马粪。
石炉是土狼几人用石块搭砌的,炉上架着一口大锅,破破烂烂的眼熟,好像是马家帮经常熬肉汤用的那口。
锅里的肉汤翻滚,泛着白沫,肉香四溢。
“郑小子精神了?香不香?”
土狼眼睛通红,眼角还挂着眼屎。
“香。”
郑九点头称赞,想来这厮和同贵赶着羊走了一晚上,没遭遇荒漠凶狼和雪豹已是幸事了。
其他三人皆是满脸黑花,这让郑九想起了当漠鼠的那段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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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真的很香,马奶酒甘冽。
几人围坐在炉火边喝酒吃肉,拌嘴吹嘘,酣畅淋漓。
模样自然是模仿当年那些豪横的匪帮大爷们。
“郑哥儿不用担心,这一带是尸魔人的故地,寻常野兽不敢来。”
“原来是魔音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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