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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不晓得季钦,这分明就是这人躲酒的一个幌子,行不行正事儿的得另说,但今日若寻不出个理由,怕得喝一个竖着进来,横着出去。
这人又不痴傻,最晓得因势利导了。
季钦确实已经吃差不多了,现下正舒坦地倚阮清攸身上平胃,没骨头一样的,听到他阮清攸与林易的对话,撩了撩眼皮,“现在还不走。”
林易皱眉,“还没吃好?猪么?”
季钦确实酒劲也有点上头了,嘿嘿地笑,“第三道席面是金汤燕窝,兰时爱吃。”
这三日的流水席也真是出了大血,道道席面俱是上的好东西。
“兰时?”
林易懒得看那醉鬼,反转头看向阮清攸。
阮清攸真是尴尬啊,他虽不是女子,但已有个表字“清攸”
为众人所知了,被点出小名还是羞人,但转念一想,外祖父是亲长,也应知晓这些,便点头道:“回外祖父的话,兰时,是我的小名。”
林易这一生戎马,非生即死的大世面见了不少,却没有关于分桃断袖的半点知识储备。
他心里头的那套,还是夫人乳名只能在洞房之夜悄声说与夫君听的规矩。
季钦这小子……他闭了闭眼,都觉得自己老脸有点臊得慌,忙提起酒杯离开了主桌。
到了第三道席面,季钦见阮清攸吃差不多,撒眼瞧一下了全场,见大家伙都喝得起劲,便拉起人悄声离了席。
阮清攸自然也想走了,但还是悄声问季钦:“宾客都在呢,这样合规矩么?”
“什么规矩不规矩的,到了边城哪还有那么多规矩?”
季钦拉着阮清攸开始小跑,“从心顺意,便是规矩。”
季钦拉着阮清攸到马厩,跨上了一匹通体雪白的马,一路出府疾驰着向北而去。
阮清攸半倚在季钦怀里,风声呼呼擦着耳畔,清凉又惬意,“你的乌云锥呢?”
“在大营里,”
季钦一夹马腹,骏马又在提速,“在边城还是要学会骑马,路不好走,好些地方马车进不去,这匹是我打西境送来的马里给你选的,性子比乌云锥温顺一百倍,不会伤着你。”
阮清攸知道季钦爱马,那乌云锥跟他命一样,这下听他这样议论人家,便笑了,“乌云锥知晓你这般排揎它么?”
“知道又如何?又甩不下我,”
季钦大笑。
阮清攸也同他一起笑。
季钦就是这样,整日装得二五八万的,其实心里比谁都善,比谁都软。
身边的下人,捡到的小狗,久处的良驹,共战的同袍……还有那个,虽然阮清攸很不想承认,却不得不承认的那个年少的挚友,季钦都是放在心上的。
阮清攸心里从来没有胜者的骄傲,他知道自己与胤亓分居季钦心里不一样的地方,重要只分场合,不分深浅。
或许,他跟胤亓这对形如宿仇的兄弟,在对待时季钦最大的区别只是:在彼此都知晓季钦心意的情况下,他容得下胤亓,但胤亓却容不下他。
他摇摇头,决心不再想这些,而问季钦:“这马有名字么?”
“没呢,既是送你的,自然是由你来取。”
“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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