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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疲力竭,抬手都难身体上的疲惫无足轻重,精神上的困顿让我狼狈不堪。
我的婚姻陷入了深不见底的泥潭。
好像从我爱上她开始,我的人生就注定充满阴霾。
我迈步走出电梯,看着面前熟悉的家门,始终提不起进入它的欲望。
上一次兴高采烈地站在这里是什么时候?
三年前?五年前?我的记忆早已模糊。
但距离我上次回家已经过去大半个月,于情于理,我都应该回来一趟。
走进家门换好鞋,脱下外套,将手里的公包一起平放到柜子上,我穿过空无一一人的厅,一直走到最里面,果然隔着书房的门框看见了妻子。
她像往常一样抱着一本书。
纤细的身子藏在一件宽松的睡袍中,仅露出两只象牙牙白的小脚,双手捧着的厚重书籍遮住了大半张脸,透过鼻梁上架着的金丝眼镜能看到一双眯的眼睛,睫毛卷翘,眼角细长。
她仰靠在书桌旁一张藤织的摇椅上,双足踩着踏板,脑后长发披散,像给身下泼了层浓墨,摇椅微微异动带着些许垂落的发丝地轻轻摇摆。
优雅得仿佛电影里的维纳斯女神走进了现实。
每次看见这样的画面,我总是忍不住感到一阵惊艳。
就像是在大学图书馆,我第一一次见到她时,她穿着一身白绿色的长裙坐在窗边,手里捧着那本我苦寻多时的《名利场》。
双腿交叠在一起,脚尖一跷一跷,阳光透过玻璃照在她身上,一切都仿佛跌出了世俗的尘埃。
我不由自主往前迈出一步动静稍有点大,打破了这份美好的静谧。
“把爸送回家了?”
她好像撇了我一眼,又好像没撇。
嗯。
我应了一声,目光投向被她举在半空的书籍封面。
那是本全英文的《汤姆琼斯》,是英国小说之父亨利菲尔丁的代表作,我英语不如她,只看过译版,里面的情节已经不记得多少,也没法像她一样,得空就能捡起这些名着反复品读。
毕竟她有一个曾任教育局局长的父亲,家学渊源,而我只是一个双亲早亡的农村穷苦娃,她能无视学校摊派的各种没有意义的工作,而我需要证明自己。
“他坚持要自己上楼,我把他送上了电梯。”
我接着道。
她似乎正看到书里主人公与某个女人吃饭时吧唧嘴的场景,眼睑弯着一道细微的弧度,却在听见我说的这句话后,眉头突地蹙起。
“你就应该把他送到家里!”
她将书猛地合上,发出砰的一声响,居高临下地批评道:“我爸一喝酒就上头,喝多了连路都走不稳,你怎么能让他一个人回去?”
“他命令我站在楼道,敢跟上电梯就要发火。”
“就算他扇你几个耳光,你也得笑着陪他走到家门口,这是你身为女婿应尽的义务!”
我一脸冷漠,一言不发。
我当然知道身女婿,不该把醉酒的老丈人独自扔到电梯里,只是这些年挨过的耳光太多太重,今晚的我好累呀。
“喂妈,我爸回去了吗?已经睡了?”
妻子打起了电话。
我最后瞧了她一眼,赶在电话挂断前,直接转身回了客厅。
我不想再跟她发生争吵。
从始至终,她对我这个久未归家又忽然回来的丈夫没有展露出一丝喜悦,也不曾表现半点怨愤,好像我并不重要,好像我只是她一个不熟的普通朋友,而非家中的一分子,她的另一半。
我心中满是愤懑,又不免产生一种,类似于读完一本结局注定悲惨的小说时的淡淡悲凉。
她不爱我,我一早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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