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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长指骨轻敲木栏,一声一声响,男人眼底晦暗,一道冰冷的目光落在那两人身上。
穿白裙的姑娘身上披着的西装已经换了一件,此刻身上的是深蓝色带条纹的一件,和她面前的男人相似色调的领带配对,显然是他的。
而且,她一点不避嫌,直接穿上了,袖子长,她还用小发夹卷了几层夹起来,露出一截白皙手腕。
手肘撑在桌上,她姿势放松,和对面男人仿佛相识多年至交好友般熟稔,倾听他,时不时笑得露出梨涡。
眼眸里犹如盛了星星。
就那么开心?
林锋屏息,看见那两人现在在碰杯,杯中红酒摇晃,巨大琉璃灯落下光影,阴影错落,将气氛衬托得十分暧昧。
他战战兢兢提问:“盛总,要不要过去?”
低眸,指腹缓慢摩挲中指的银戒,手骨骨骼修长,青色血管根根分明,盛京延弯唇淡笑了下,嗓音低沉,“找个人,把他们俩弄开。”
大气不敢喘一个,林锋连忙回:“是,盛总。”
…
一手托腮,温书安静地想了会,回他:“也不是不可以。”
“不过等过段时间吧,现在我忙着找房子的事,刚回南浔,一切都得从头开始。”
谈胥若有所思,摇了摇红酒杯,轻抿了口问:“那你以前待的地方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已经吃饱,温书挑了颗蛋糕上的樱桃,咬进嘴里,汁水炸开,很甜,她想了想回:“很冷,偶尔能看见雪。”
“街上的建筑充满艺术气息,清晨六点的街道总是灰蒙蒙的,阳台上有两个画架,从东南方斜向上六十度眺望过去能看见一口雕刻满花纹的石钟。”
“总是下雨,出门常带雨衣和围巾。”
谈谷偶尔会来她公寓和她一起画画,另一个多余的画架就是备给他的。
两人都是很纯粹的人,醉心画画起来就总会忘记时间,回过神抽身出来,才发现天已经黑了。
随便做点速食果腹,下楼送走他,在路灯下分离,一天时间也就这么过去。
在伦敦的那段时间,食材差异,也没有想照顾的人,温书便很少下厨,这两年过去,技艺已经生疏不少。
毕竟艺术和现实,总归要倾向于一个。
她和谈谷沉溺于理想的世界里,像两个孤独的僧人,只有画到满意处,才会抬头互相相视一笑。
没成名之前那一段时间,他们精神上是契合的。
听完温书说的话,谈胥也没回答,浅褐色的眸子在灯光下颜色很淡,他盯着宴会厅墙上的一幅画出神,也不知在想什么。
温书伸手在他面前晃了晃,“谈胥,你怎么了?”
回过神来,谈胥眼睫垂下,淡笑了声:“没什么,听你这样的描述,我觉得那不是个好地方。”
“很难定义。”
温书想,她日后或许会眷恋在英国那段时光。
目光重新落回温书身上,他看见她黑色的发丝上沾了点粉糕,便伸处一只手,轻轻地去触碰她的发丝,想把那白色粉糕拂下来。
杯中红酒气泡升腾,巴赫的一曲《旧约》结束,室内陡然变得安静起来,每一点动静都清晰可闻。
温书看着谈谷的眼睛,浅褐色,很浅,琥珀般剔透,笑时很温柔,和谈谷的那双眼睛很相像。
没来由的,就对他放松了警惕,她看着他的手探过来,酒精气息和巧克力的甘甜嗅进鼻间,一厘米的距离。
下一秒——
“哐当!”
一声,盛了满满一杯红酒的高脚玻璃杯尽数倾倒,全淋在谈胥的白衬衫上,酒汁乱溅,铁质餐盘滚到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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