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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事实是,与连少主作对之人,如今还不知去了哪,而事情也兜兜转转,一切回到原处。
到最后还是让那人得了逞。
陆小凤叹口气,他发现一向颇为走运的自己,在遇到连少主时,总会吃瘪,并且他认为他的败退无关实力和智慧,相反在于天意。
他撩起披风踏上百花楼的屋顶,躺在屋脊。
空气中立即传来嗡嗡之声,他熟能生巧,只凭本能已经下意识拿出袖中的玉瓶,开口在空中晃了晃。
几只胖乎乎的玉蜂在他附近嗡嗡一阵,才默默散去。
“莫非真是佳偶天成?”
陆小凤饮了口酒,想了想,思绪诡异的拐了一个点,又有些不忿。
他猛地起身,深更半夜冷嘿了一声,要说这连庄主运气或许真的太好。
他第一回遇见玉蜂还被蛰得满头包,这小子倒找了个好媳妇,免了一顿皮肉之苦。
太不公平。
此时轻易不曾生病的连少主,回归杭州庄园时打了喷嚏。
众人噤声,但他神色却十分柔和,面上挂着笑意,并不认为这时对他念念不忘的,并非已近熟睡的小姑娘。
这一年的姑苏城,经过短暂的沉寂期,愈发繁荣起来,无非是因为江湖世界无垢山庄,其庄主已隐隐有江湖第一人之称,姑苏城中人,大都以此为荣,许多外来侠客,也十分仰慕连庄主,有的更是打算长居此地。
只因无垢山庄十分讲江湖道义,其庄主为人正派,对宵小的压制力极强,在姑苏城中,就连关中的大盗,基本也是不敢轻易作案的。
“客官,您的酒。”
酒馆伙计嗓音雀跃着递过两坛酒。
对面是一男一女,粗布衣裳,瞧起来穿着十分普通,但身为酒馆伙计,自忖看人方面还有一手,认为那男子身形壮硕,双目明亮,说不定是习武之人。
而那女子更是了不得,半张脸上虽捂着头巾,却显然皮肤细腻,一看便知是富贵人家养出来的。
这两人,住在此处许久,却都不该是普通人。
至于酒馆伙计是否默默在心中,导出一部穷武者和富家千金的爱情故事,这便不可得知了。
那男人领了酒,大约心情不错,又在店中点了些吃食,和女子牵手坐在一处等候。
若今日有沈家之人瞧见这男女二人,尤其是这女子遮掩的面目,一定立即就能认得出来,女子便是沈璧君。
而男子自然就是萧十一郎。
却说萧十一郎与沈璧君接触不久后,或许真是天意不可逆,不过短短一段时间便已定情,随后两人逃离沈家,便隐藏身份定居在姑苏。
为掩人耳目,沈璧君出门时便常常将头巾遮在脸上,萧十一郎也仔细刮掉满面浓胡。
说起来他年纪也还未至三十,往常打扮太过老气,挂掉胡须后便显得格外年轻,尤其是双眼明亮,看起来也略有几分英俊,这一番改变成功脱离沈家实现,得以一路前往姑苏。
选择姑苏也是有原因的。
其一是因姑苏距离济南太远,远到沈家之人也不一定能查到此地,再者,姑苏城中有江湖第一世家无垢山庄,那连庄主坐镇此地,沈家若有所行动,也不能大张旗鼓,反而会慢慢来,这样若是沈家知道他二人行踪,他们也有逃脱的时间。
其二是,连庄主此前已决然推拒掉和沈家的婚约,自然不会对沈璧君有何想法,就算知道他二人私定终生逃到姑苏,估计也不会伸手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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