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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场合?
沈砚是在说她不该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把手搭在他手上吗?
可明明是他先伸过来的啊。
等等……
他的言下之意是不是私下无人的时候便能……
死变态。
想到这儿,宁沅耳后渐渐攀上些温度,狠狠瞪了他一眼。
她迅速抽回自己的手,在众人的如芒目光中弱弱开口:“对,对不起,我第一回来这里,有些紧张。”
无声的沉默蔓延在此刻的审讯室。
宁沅当即认识到方才的解释多么苍白可笑。
除却沈砚等人,谁不是第一回来这儿?
谁家好人没事往刑部大牢跑啊?
本就是个有命来没命走的地方。
她越想着,便觉得周遭的压迫感愈发地强。
每当这时,她要么想落荒而逃,要么就得主动做点什么,好缓解她心中的不安。
在明决把刑具放入沈砚手里的那刻,她恰好主动迈开腿,几步绕去了沈砚面前,细声细气对那女使展示道:“……这才是做粗活的手。”
末了,又磕磕巴巴补充了句:“或许也没,没那么粗,但是比你更,更像些。”
沈砚这才真正端详起那只手。
他虽明辨人的骨骼肌理,也见过形形色色的男女,可世家闺秀的手他却鲜少留意过。
唯一可以参照的范本,便是他的长姐,沈蘅。
沈蘅能画出令当世名家赞不绝口的画作,亦可奏出绕梁三日的琴音,可见私底下要花多少刻苦功夫。
可纵然如此,她依旧会日日用牛乳玫瑰花露敷手,养得十指纤纤,柔若无骨。
宁沅则不同。
方才掌心的温软尚在他心里留着些残感,如今细望,却见她握笔之处带着薄茧,食指指尖也较其余指尖有些微不同,大抵是握针久了的印痕。
她喜欢写字,也喜欢女红?
沈砚觉得她的喜好同自己想象中有些出入。
在他的认知里,她这样的肤浅女娘,最大的爱好该是折腾自己的姿容。
但亦可从中窥见,宁府并没有人为她费心做细枝末节处的保养之事,她甚至还不如他面前跪着的所谓女使。
“宁小姐。”
沈砚淡淡开口,“你闯进来,是有什么十万火急的要紧事?”
再由她胡闹下去,刑讯就要变成一场笑话了。
“也没有,我只是来给你送……送衣裳。”
“现下已经很香了,特地加了我平日用的香料。”
不会再有湖水里的鱼腥。
她垂首望向怀中抱着的包裹,正犹豫着要不要递给沈砚,他却并没有与她对视,缓缓问道:“你来寻我的路上,是否路过一处煮茶的房间?”
宁沅回忆一番,点了点头:“好像是。”
“那里是会客室吗?”
沈砚俨然已经懒得同她多说:“你既知道,那还站在这里做什么?出去。”
其实他的语气并没有很重,与他平日里说话的口吻几乎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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