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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小满加快速度扒完碗里的饭。
她吃饭的时候,雁二郎就大剌剌坐在隔壁桌,自顾自地喊手疼,跟店家讨铜针。
手掌当众张开,手心明晃晃三四个大水泡。
视线偶尔瞥过时,雁二郎在挑的水泡居然货真价实。
应小满眼瞧着铜针尖放火里淬过,水泡被挨个挑破,手掌心红彤彤一片。
等应小满吃完,抱着阿织走过隔壁木桌时,她又瞥了眼雁二郎掌心的大水泡,说了句,“谢了。”
雁二郎一挑眉。
铜针稳准狠地挑开最后一个水泡,惫懒嗓音
里带笑:“别客气。
分内事。”
——
头发斑白的老仆冒雨赶路。
穿了身邻居好心给的旧夹衣,里头还是入狱那身秋单衣,脚下的鞋倒是双簇新的黑布鞋。
秋雨连绵下到晚上,郊外风里夹雨丝,刮得脸上身上凉飕飕的。
车马长龙还堵在官道上,隐约都是抱怨声和小孩儿的隐约哭声。
老仆不走官道,不紧不慢地下到官道旁边的田野里,沿着田埂走。
新布鞋早就泥泞不堪。
夹衣也沾了泥泞,灰扑扑的。
暗下去的暮色里,十足像个田间穿梭耕作的寻常老农,并不引人注意。
慢吞吞走在田埂的动作瞧着缓慢,随着天色黑沉,人影隐入夜色,越走越快。
沿着官道,笔直往南。
“老友”
昨晚来河童巷找他。
三十年沧海桑田,“老友”
如今成了人人尊称的郑相。
可惜老仆的记性很好。
在他眼里,所谓“郑相”
,依旧是多年前那个年轻张狂的兵部主簿,郑轶。
郑轶当然有事才会来找他。
“河童巷杀人案,替我办事的那位幕僚,是你杀的?”
“其实你本不必动手,追究不到我身上。
但以你的多疑,我那幕僚不死,你终归不放心。
罢了,那等蠢货,除去也好。”
从头到尾,老仆一个字没吭声。
蹲在地上,慢吞吞地吃面。
面对这位多年“老友”
,郑相并不急躁。
他知道老仆在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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