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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爹娘不会在意门弟,至于我三弟,是个皮猴子,你见着就知道了。”
“今年年节,我便带你去永安,正式拜见我爹娘。”
“你若喜欢永安,我们便在永安成亲,你若喜欢花锦城,我们便在这里成亲,都依你。”
萧国公坐在上首,国公夫人见到她时难掩激动,捏着帕子的手都在颤抖:“初容姑娘?”
程初容眼中有泪,她低下头,伸手将斗笠取下,一张清秀姣美的面容出现在众人眼中,但众人一见之下,眼中不免都流露出惊讶的神色来。
她左边脸颊,从眼下至下巴,骇人的烧伤痕迹如此明显,烧伤未好,皮肉翻开,血痂凝结,将那张明明姣美的面容尽数毁去,见者无不惋惜。
程初容却似乎并未在意,她一身素衣,发上无任何饰品,竟是连一枚银簪都未佩戴。
她缓缓将背后包得严严实实的长杆取下。
解开。
露出里面一杆锋芒毕露,杀意毕现的银色长枪。
“鸣龙。”
萧玥忍不住上前一步,伸手抓住了程初容手里的长枪。
这是萧立靖的枪,他十四岁时第一次上战场前,大哥亲手送给他的长枪。
这杆枪陪了萧立靖十三年,杀过鞑靼,入过王帐,踏过南疆,平过蛮夷,抢上的红穗被血浸染过一次又一次,换过一穗又一穗,枪身在浴血中却是杀意越盛,光芒越亮。
程初容松了手,那杆长枪便被萧玥握在了手心。
此时枪身的红穗已经没有了,只有这一根银枪如同一束银芒刺痛了所有人的眼。
程初容跪了下来,她眼中的泪水再也忍不住地流了下来,顺着面颊,滑入凹凸不平的伤痕之中,惊起一阵阵的刺痛。
“初容姑娘!”
国公夫人连忙过来扶她。
程初容却是跪在那里,任国公夫人怎么拉,她亦没有起身,通红的双眼中带着深入骨髓的痛苦,哑声说道:“对不起,是我害了他。”
是她。
是她带着那些流民进城的。
南疆地域辽阔,四季如春,山林众多,独特的地理和气候使这里生长着许多其它地方生长不了的植物,而花锦城中人自然也是自小便能辨认许多植物,而她父亲在花锦城中开着一间医馆,她自小便随着父亲识得许多药材,常会随着父亲出城采药,后来自她十六岁之后,便也经常一个人出城,萧立靖是知道她的习惯的。
那日她照着惯例出城采药,萧立靖派了两个长随跟着她,保护她的安全,而她在回来的途中,遇到了逃难而来的流民。
一家四口皆是面黄肌瘦,形销骨立,怀里才三岁的孩子已经饿得晕了过去。
她见之不忍,便带着他们进了城,守城军见是她,便也没有过多查问,便放他们进去了。
回了药铺之后她替他们把脉,便查觉到他们脉象异常,竟是将死之态。
她瞧着那孩子实在可怜,便将他们收留在了家中医治。
第二日,萧立靖巡防完毕来到医馆中寻她,她正在给那孩子诊脉,萧立靖便替她将孩子扶了起来,可就在这时,怀里的孩子却是突然朝着萧立靖的手咬了下去。
“鼠疫和时疫。”
萧玥听到这里,几乎想也没想就说了出来。
程初容看向他,先是惊讶,但随后又低下了头:“对。”
而此时,有人来报,水井里发现了一具尸体。
竟然就是昨日她带回来的那个女人,接着,有人便发现他们的包裹里放着的,竟然都是死鼠,而这些死鼠,还在医馆的各个角落被找了出来,坐垫,茶具,米仓……
萧立靖立刻便命人封锁此处,可已经晚了,时疫传染之快,远远超过了他们的想象,百姓在恐慌之中逃窜着,更是将时疫传遍整个花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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