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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与书拥着被子坐起来,没有说话,盯着他开始思考一些问题。
出于想要确定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盛无极,昨天晚上兰与书几乎没有保留,完全放任自己沉迷于和他的欢愉之中——盛无极抚摸他的皮肤带起的电流、他在炫目的白光中狠狠亲吻盛无极的嘴唇以及他渴望着被这个人一次又一次的拥抱……
然后他也确定了,是喜欢这个人的。
他之前还觉得太快了,因为满打满算他和盛无极才认识一个月。
他试图用时间来衡量对于一个人的“喜欢”
,却忽略了“喜欢”
本身就不受时间控制。
兰与书想,喜欢不就是一瞬间的事。
兰与书想起盛无极在医院抱着哭泣的自己,想起他说帮自己出气,然后要自己做盛和的导演,还有他们深夜飙车,在露台上喝酒……最后兰与书想到盛无极说的那句“兰与书,不用谢我,要谢你自己”
。
大概就是从这个时候的开始的吧,他想——即使在玩家第一次见面的那天晚上,盛无极的表现完全就是个混蛋,但在后面的相处之中,他一直给予自己足够的呵护与关心,尊重与理解。
兰与书又忽然在意起这样的喜欢来自于他和盛无极上不了台面的交易。
但他很快就想,盛无极确实耍了心机用对付严铠鸣和拍电影来诱惑自己,可说到底自己也是心甘情愿上钩的。
这样看,他其实跟盛无极一样,也是个混蛋。
喜欢就喜欢吧,兰与书对自己说,这没什么的。
就像他之前已经意识到的一样,在自己落难的时候遇到盛无极这样的人,很容易就喜欢上了。
意识到自己喜欢盛无极,然后呢?
兰与书想,还是先等这段交易关系结束吧——三个月后易结束后,他还是会离开。
他更希望以一个没有任何利益关系的身份来审视这份喜欢,如果交易结束后他还喜欢盛无极的话,他们或许可以从朋友做起,前提是盛无极这个狗东西不再去找别的男人;如果到时候他意识到这份喜欢不过是因为交易带来的依赖,那他们就只是老板和员工的关系。
他努力给盛和拍电影,盛无极理所应当帮他对付严铠鸣,这样的关系就很正常了。
他也不用焦虑如果三个月解决不了严铠鸣是不是真的像王行说的:抓住盛无极这根救命稻而继续和盛无极做交易。
他一定,不可能再做这样的事。
认真思考完后,兰与书豁然开朗了许多,他从思绪中抽身,看了一眼姿势一直没换过的盛无极,然后下床去浴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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