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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谁是真正的抄袭者(第1页)

樊乐圣一个人翻阅着这本书,看的时候时而脸红,时而握拳轻咳一声,卫柒看他看个书都磨磨唧唧的,好几次都想拿过来自己看却被樊乐圣阻挡了。

他甚至使出吃奶的劲将书藏在自己怀里,最后一个人还悄悄带进房间看去了。

卫柒不屑一笑,不就一本带颜色的书吗,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谁还没经历过什么啊,至于那么大反应吗?

书看完了,樊乐圣红着脸出来了,他一半是热的,一半是怒气。

这下终于清楚了,这本书里的部分情节与大卫那篇文章的情节相似度更高一些。

原来文质斌写的《有女》是在自己早年写的颜色小说里找的灵感和情节。

而谁是真正的抄袭者,一目了然。

文质彬头低着,脸涨的通红,整个人像被烫熟的龙虾,真是羞死人了,年轻时意气风发,坚持要当曹雪芹第二,当时脑中天马行空又少年热血,写的书里自然是一半颜色一半故事。

主要他还自费出版了十本,然后分别送给当时关系交好的朋友,还告诉他们,这是他无意中找到的书,让他们一定要小心收藏好,不要让别人看到。

这件事发生的开始,文质彬也怀疑过是否是那个大卫摘抄了他书上的内容,可是他私下打听,曾经赠书的那几位没人认识这个大卫。

再加上忽然成名的偶像包袱,打死向来脸皮薄的文质彬,他也不敢对外说出自己曾经写过这样一部小说。

卫柒感叹,这就是因为好面子引发的没必要的斗争,她和樊乐圣差点成为这场事件的最大受害人。

可恶的当然不止文质彬。

当卫柒和樊乐圣找到大卫说明一切的时候,大卫的反应出乎他们意料。

他说自己愿意说明网上一切都是误会,甚至承认自己才是抄袭者承担一切后果,只要能让他见一面这位作家。

两位原告和被告的见面本来以为会是一场无形的刀光剑影,谁知道却成了偶像见面会。

大卫:“当前任房客遗留下的这本书被我第一次看到时,我此生就已经确定了您是我的偶像啊,后面听说写书的作者早都死了,我哭了一整晚。”

文质彬:“我...没想到当年随便写的都有人奉若珍宝,这..这是我的荣幸。”

文质彬最后在大卫的“你是我的神”

这样一声声的赞美中逐渐迷失了方向,他甚至向卫柒和樊乐圣求情,“他已经知道错了,要不就饶过他吧。”

卫柒当然明白文质彬更多是不想暴露自己那本颜色小说的作者马甲,保了大卫,也就是保了自己的清誉。

文质彬有文人的清高,他甚至向樊乐圣承诺下一步电影可以砍去一半他作为导演的费用作为条件。

樊乐圣有些心动了,他看向卫柒。

最后由卫柒拍版,先由大卫自己去说明,但凡他解释的网友不买账,然后电影票房没有回暖,那就走程序依法处理,反之则按照文质彬所说。

大卫答应的干脆利索,他小作文一篇又一篇的发,解释是误会,并且道歉加煽情,还有对《有女》这部电影的高度赞扬,用他那三寸不烂之舌成功的将局势扭转。

有人质疑他收钱了,他敢于放下狠话,谁要是能证明他在这件事情里得到金钱利益,他承诺将一半家产给对方。

谁质疑,谁举证,有证据,他给钱。

碰上他这样的硬碴很多怀疑的声音节节败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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