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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们之间本来就有婚约,他说不定也是喜欢她的,只是不好意思主动,让她先把握机会。
沈明轩刚进更衣室,文心兰就被莫敏丽推了一把,脚尖绊了根树枝,一个踉跄闯进了更衣室,额头磕在了更衣室的地上。
还没来得及看沈明轩换衣服,就晕了过去。
“文心兰,你能不能要点脸?竟然假装摔跤!”
见文心兰呆呆的看着自巳,沈明轩越发气脑,她摔在地上不到片刻就站了起来,装得也太像了。
沈明轩抬手将她手中的情书打落在地。
文心兰一愣,忍着脑壳子传来的剧痛,低头看了看自已干瘦的手,她大致明白现在什么情况了。
原来她穿越了,还是穿回到1975年,昭阳县清溪生产大队,文家老三14岁的闺女,文心兰身上。
可巧的是,原主也叫文心兰,和她同名同姓。
女孩单薄瘦小的身体,穿着洗得花白的土蓝色上衣和黑裤子,站在更衣室和丑小鸭无异。
沈明轩是城里来的下乡知青,不会干农活,为了吃饱饭,主动讨好大队里会做农具机械修理的师傅,也就是原主父亲文建华。
不多久,沈明轩获得了文建华的好感,成了他的徒弟。
沈明轩为了不去地里日晒雨淋,认真跟着师傅学习修理技术,不管脏活累活抢着干,加上头脑灵活,很快大队里的柴油机,拖拉机他都会修理了。
文心兰经常帮父亲送饭,渐渐地对这个聪明又勤奋的少年情窦初开,帮他洗衣做饭,家里有好吃的也不忘带给他,让那些一年四季,见不了几次晕菜的男职工非常羡慕。
文父非常疼爱文心兰,知道女儿喜欢沈明轩。
有一天,文建华试探着说将女儿许配给沈明轩,他高兴地一口答应。
可是乐极生悲,一个电闪雷呜的大雨天,开拖拉机去公社水库大坝,送抢险物资的文父,被一场泥石流冲下大坝遇难了。
从此文心兰家里缺了顶梁柱,生活非常困难。
这时候沈明轩,已是机械厂头号修理技术工,很得公社领导器重,她也开始对文心兰爱搭不理起来了。
原主真的是傻,喜欢这个城府极深的渣男,还不如养条狗来得实在,狗至少不会害他,而她为了这个渣男,被最好的闺蜜推倒在地隔屁了!
再说原主也不想想,柳林表白这件事,在这个年代足可以将她打入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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