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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第1页)

反正,村里人也没去过国营饭店。

国营饭店吃吃喝喝可不便宜,一顿下来也得十几块,也就城里有钱人吃得起,几个农村人舍得下馆子。

“三叔,尝尝排骨,这天气热,不吃完就得馊,留到明天可没法吃了。”

宣秀秀见他们夫妻都不下筷子吃肉,可把她急坏了。

她不由催了又催。

孟鹤平本想把肉留给两孩子吃,架不住宣秀秀殷切的眼神,就夹起一块排骨放入嘴里。

肉烧得软烂,一咬开,满嘴的油质,鲜甜鲜甜的,好吃得他恨不得把骨头一并嚼碎了吞下。

他从不知道一块骨头上的丁点肉,竟然可以好吃到咬舌头!

“好吃吗?好吃就多吃点。”

宣秀秀道。

害。

一说完,她就感觉自己念了句广告词。

“这肉咋那么好吃,不腥不硬,八十岁老人都咬得动。”

孟鹤平惊呼。

他吃完一块,下一筷子已经情不自禁了。

一口气吃完五块,孟鹤平心中起了一丝罪恶感。

这么好吃的肉,怎么能自己吃呢,该给两个孩子留着,他怎么就没忍住?“快吃,婶娘你也吃。”

宣秀秀夹起两块排骨,塞到王香莲碗里。

她不喜欢给人夹菜,但不夹,估计王香莲一块排骨也不舍得动。

王香莲鼻息下嗅到香甜的肉味儿,在所有人期待的目光下,她狠狠心就尝了一下。

嗖。

震惊的目光,紧锣密鼓的,像雨点儿砸在众人脸颊上。

她又急又兴奋道:“这,这骨头肉好好吃……”

好吃到她不知道怎么形容口腔大脑里传来的满足与幸福感。

农村人买肉,大多数买肥的,越肥越好,瘦肉虽然比肥肉便宜,但没几个人舍得把钱砸在没油的瘦肉上,巴不得买的肉一点精肉都没有呢。

所以,孟家湾还没人吃过排骨。

像宣秀秀这样买带骨头的,用农村话叫“不会精打细算”

……没想到,这带骨头的肉竟然比肥肉还好吃,一点儿都不腻。

“姐姐,我还想吃。”

小岁宴怯生生道。

他吃完了饭菜,又将排骨上的肉吃光抹净,甚至连骨头都啃掉了一半儿,一双小眼神儿打量着肉碗,想吃又不敢动。

“再吃一块,等你身体调养好了,我再给你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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