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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而小白花时而小绿茶时而芝麻球,兴风作浪。
斗,自然是没斗过的。
看的比命还重的婚约也物归原主,真千金和镇国公府的世子排除万难,缔结良缘。
说是万难,主要就是原主精力旺盛不消停。
恶毒女配惨死街头,男主女主携手白头。
这可真是套路至极啊。
陆明朝默默哀叹一声。
经过撞墙寻死这一出,留肯定是留不下了。
就算留下,也就像原主在书中的日子一样,处处仰人鼻息看人脸色,府里府外被人奚落嘲讽厌恶。
这膈应人的日子,她受不了一点儿,还不如顺势离开。
兴许还能让永宁侯夫妇想起忆起旧情,心肠一软,给她些傍身钱。
嗯,她不清高也不了不起。
初来乍到,没银子寸步难行。
做人啊,还是得现实一些。
陆明朝当即打定了主意,装作刚刚苏醒的样子,朝着帷幔外守着的人影,虚弱的开口“水......”
一半是想不到合适的开场白,一半是嗓子真渴的冒烟了。
身着桃红色衣衫的丫鬟,好似脚下生风,眨眼就窜到了床榻边,一双杏眼又红又肿,声音带着哭腔“小姐。”
“水。”
陆明朝再一次嘶哑着强调。
这嗓音,比锯子锯木头还难听。
陆明朝的脑海里下意识的浮现出那句,宝娟,我的嗓子。
小丫鬟先是扶起陆明朝,连忙倒了一杯水,双手捧了过去。
一杯水滑过喉咙,陆明朝才觉得自己真的又重新活了过来。
“小姐。”
眼见着小丫鬟的眼泪就要夺眶而出,陆明朝忙道“秋实,替我更衣。
“
她得靠着原主的伤体去永宁侯夫人面前博同情。
不管在书中,原主是怎样的恶毒女配,但她既然穿成了书中的陆明朝,总得承原主一份情,连带着原主那一份也活出个人样。
闻言,秋实面露难色,隐晦提醒“小姐,夫人命您禁足,不许出房门半步。”
她没敢直接说小姐撞墙寻死后,侯爷夫人暴怒,恨不得小姐直接死了一了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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