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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二哥这般英俊潇洒,器宇轩昂的美男子,在被我手贱变成一个秃子之后,自然是十分生气的。
我俯首贴耳地站在落霜殿里被他数落了将近一个小时,他终于觉得口干舌燥,身心俱疲,决定不再为难于我。
“要不,大典当天你戴个帽子,遮盖一下吧。”
看他终于停下了话头,我这才抽空讨好地建议。
在他重复了不下十遍百鸟朝凤的大典之后,我自然是明白那大典的重要性的。
凤凰一族,每一万年便要涅槃一次,涅槃之前会变回原形,我醒来时,正好赶上清霄活满五万岁,即将涅槃。
而在凤凰帝君涅槃变回原形之时,整个凤栖山修仙的飞禽都会失去幻化人形的能力,所以,这便是为何我醒来之后,整个梧桐宫中只有我一个是人模人样的原因。
“你身子可有不适?”
我拿一双诚挚的,满含歉意的眼睛望着清霄,他自然也无法再与我生气,只是叹气扶额,却也还是颇为关心地问了一句。
“没有,没有,这几日也算是吃得饱睡的香……”
我忙摆手,话说到一半,突然想起什么,便又笑着望着他,“只是嘛,我有点想吃肉。”
这话刚一说完,便见了刚刚一直立在清霄身后的褐衫小童全身一抖,往清霄身后缩了又缩。
而我的好哥哥也是颇为嫌弃地皱起了眉头,看着我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跟你说过多少次,食用荤腥不益于修为精进,你就是改不掉这个坏毛病。”
嘴上虽是这么说,他却也还是转头跟躲在身后的褐衫小童吩咐:“云锦,去让白萝做些三殿下爱吃的端到这落霜殿来。”
那唤作云锦的褐衫小童在我友好的注视下,瑟瑟发抖地朝殿外跑去,刚跑到门口,摇身一变,又化作一只云雀飞走了。
我看着他这般,颇有几分纳闷,这孩子,怎么就这般怕我。
“我若再不回来,你便要将他烤来吃来,你说他能不怕你?”
一旁清霄还在对着镜子研究他头顶的那块秃斑,却也不忘了没好气地点出我心中的疑惑。
我颇为诧异地望向坐在我身旁的他,只觉得他每一次都能知道我心中所想,莫不是有读心术不成?
“不是我会读心术,只是你那张脸上根本藏不住什么心事。”
清霄叹了口气,手腕一转,幻化出一柄银梳来,又取了发尾的玉环,开始轻轻梳自己的头发,想要用额前的黑发将那块秃斑盖住。
这还是我来这里之后第一次见到所谓的幻化实物的仙术,看着他手中的银梳,颇有几分好奇,想着自己既然是他的妹妹,是什么上古神祗,想来应该也是会仙术的,便学着他的样子,手腕一转,却是变不出任何东西。
我正瞧着自己的手掌发愣,心中思索着莫非还要默念什么口诀。
还未来得及发文,便见一只宽大修长的手附了上来,带着一丝柔和的温度。
“三妹,你跳了诛仙台之后,失了所有修为,如今这具身体,实在是与凡人无异。”
那双狭长的丹凤眼里饱含着悲悯,他这般一说,我的心便也跟着痛了一痛。
真是可惜,好不容易得了个上神的身子,以为可以玩玩呼风化雨的把戏,如今却是与凡人无异,这么一来,我这穿越又有什么意义?
“这些日子,我要忙着百鸟来朝的大典,怕是无暇照顾你,你在这宫中躺了五百多年,想来也是憋闷得慌,不如去落霞海或者去青丘散散心。”
二哥抬手抚了抚我那一头带着几缕银灰色的长发,柔声说道,“我让赤瞳陪你,有他在,你出门我也放心,只有一点,如今你没了修为,可不能再随处乱跑了。”
我一边叼着嘴里的排骨,一边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只觉得这个哥哥真是分外贴心,不仅给我肉吃,还要人带我出去散心,当下便觉得,留在这里当他的妹妹,也算是有几分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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