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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
“杀人能有为什么?自然是为了活下去。”
余聆伤口已经包扎好了,她饶有兴趣的直起身子,回头看着齐献,笑容讥诮。
齐献慌忙将鹅绒软被搭在余聆的身上,眼睛不敢在余聆的肌肤上停留。
余聆嗤笑一声,倒也没戳穿齐献,继续说道:“你可知道,魔尊之位是怎么选出来的?”
“武力最高者得之?”
齐献犹豫片刻,才给出了一个答案。
魔宫是武力为尊,从以前到现在,齐献听说过的魔尊,大多都是武力极高之人。
余聆也不例外。
“除此之外,还须得心狠。”
余聆眸中泛着冷光,“欲登上魔尊之位,首要便是先杀父母亲人,用亲人的头颅鲜血做祭。”
“第二关便是茹毛饮血,吃人肉饮人血。
等到做完这一切之后,选出一百个人,扔去试验场里头,最终活下来的那个人,才能登上这个位置。”
这些都是余聆曾经经历过的,在原主的记忆之中,也是最为深刻的事情。
一百人互相厮杀,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不能够有半分恻隐之心。
原主原本是左护法从外头带回来的孤儿,没有情感,也是一百人之中,资历最低的人。
可最后,却是她这么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丫头杀出重围,踏着别人的尸体,登上魔尊之位。
万幻从前将原主同饿狼养在一起,一个敢于同野狼抢食物的人,怎么可能知道人世间的怜悯?齐献心下微惊,他知道余聆一个女人能当上魔尊,已经是很不容易,没想到魔宫的这些个规矩,竟然都这么的变态。
“那你身上的伤疤……”
“十有八九便是那时候落下的吧,左右我也不在意。”
余聆撇了撇嘴,明明是分外惨烈的往事,被她说出来,偏生就像是一件小事一般。
“对了,你是从外头来的,可知道纸鸢是什么?”
余聆忽然想起这件事情,忽然转过脸,眼睛又圆又亮,专注看着齐献的时候,齐献甚至能从里面清楚的看见自己的倒影。
纸鸢?齐献怔住,似乎这个词语不应该从余聆的嘴里说出来,和余聆一贯展露在人前的形象十分不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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