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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书淮当然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他还是那副温润如玉的模样,说出的话却杀气磅礴,“我不管此人是谁,谁触犯了律法,我王书淮便要谁的命。”
江澄眉心一挑,直直望着他清隽的眼。
那刘苌可是长公主一颗棋子,王书淮连长公主的人都敢动,可见破釜沉舟。
要么,二人暗流涌动,谁与争锋。
要么,二人已握手言和,携同并进。
无论是哪一种,均可看出王书淮此番野心不小。
江澄面色凝重,但老狐狸毕竟是老狐狸,他还打算继续看看,看看王书淮有何本事。
“允之说得对,无论是谁,触了律法,决不轻饶,来,允之,尝一尝这几道菜,皆是我们江南名菜。”
侍从在江澄示意下,推了几样菜碟至王书淮跟前。
王书淮一眼就落到左边这盘水晶脍上。
江澄察觉他视线,指着那道菜介绍道,“这道水晶脍,是镇江名菜,也叫水晶肉蹄,将猪脚剁碎,用硝盐浸泡,皮白肉红,如同透明的卤冻,口感极好,任何同僚来金陵,这道菜是我必推的,你瞧,一块块晶莹发亮,煞是好吃。”
“我在江南这么多年,旁的都吃腻了,唯独这道菜一日离不得。”
王书淮看着这道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菜,思绪微有迟钝。
这道菜也是谢云初的拿手好菜,方才江澄的介绍,王书淮从谢云初嘴里听过数次,只是从未上心。
执起银筷,轻轻夹了一片,慢慢放入嘴里。
沁凉的肉感滑入舌尖,咬下去,肉质肥而不腻,甚有嚼劲,只是比起这道水晶脍,记忆深处那一块肉感更加清致绵密,他更喜欢她的手艺。
又或者,更习惯她的手艺。
王书淮尝了一块搁下筷子。
江澄讶异,以至纳闷,他从未见人第一次尝此肉舍得撂筷子,“怎么?不合允之口味?”
王书淮喉咙一下子被什么堵住,绵密的肉感伴随着丝滑的凉意,充滞着他感官,他长目微眯,唇角甚至勾起一抹无奈的笑,“有些粘牙。”
不是粘牙,而是担心这一块水晶脍冲淡了记忆。
怕一旦丢了,再也捞不着。
毕竟,他已经许久不曾尝过她的手艺,往后也不知有无机会。
王书淮淡淡用湿巾擦了擦手,只顾着陪江澄喝酒,没有再进一口饭。
出了酒楼,秦淮河岸的喧嚣扑面而来,满目的灯盏将整片夫子庙照亮如同白昼,画舫舟楫在水面化开深深的涟漪,莺歌燕曲伴随水波送到夫子庙的石栏两侧,王书淮一袭白衫立在河岸口,衣袂飞扬,火辣辣的酒液刺激着喉咙,俊脸被刺得微红,然而神情是冷厉而幽黯的。
无堤两岸,纵横交错的街市,处处挂满了琳琅满目的灯盏。
王书淮在一间铺子前停了下来。
白墙乌瓦的檐角下,独独悬挂一盏美人灯。
灯盏想必挂了些时日,有些褪色,石青色的墨料轻轻勾出美人婉约的风貌,微风拂来,画面皱褶,她仿佛笑起来,像极了当年她羞答答拉着他衣袖,暗示他留宿时的腼腆情致。
再也忍不住,王书淮于冷风中深吸了一口气,问明贵,“她还没回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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