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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依依传》的男主人公,本就是写的沈元策。
……怎么能是写的沈元策?姜稚衣不可思议地把整卷书翻来又覆去,覆去又翻来,从头到尾又看了一遍,还是没看出——这位一身孤胆,杀伐决断,在沙场上以疯魔狂悖之名令敌寇闻风丧胆的“阿策哥哥”
,和那个为一只蛐蛐跟她跳脚的沈元策有半点相似之处。
“此去三年,四方城中少了一位鲜衣怒马的翩翩少年,弱水河畔多了一位横刀立马的无双战神。”
——真是写得词藻华美、文采斐然、六亲不认、面目全非。
这哪儿是拿人当模子写话本啊,这是把人送去重新投了个胎!
要早认出此“策”
即彼“策”
,她至于给这么多眼神……?谷雨抱着狸奴姗姗来迟时,发现姜稚衣脸色难看得像吞了苍蝇,手里牢牢捏着一卷话本,捏得指骨都泛了白。
“郡主,咱不跟这话本一般见识,仔细伤着了手。”
惊蛰上前劝道。
谷雨也去哄她:“奴婢方才在楼下转了一圈,金吾卫已经在开道了,想来过不了多久路就通了。”
姜稚衣一声没吭。
谷雨只好抱着睡着的狸奴退到窗边,继续往下张望。
兵甲摩擦嚓嚓作响,楼底下,手持仪刀的金吾卫已将人潮分隔到道路两旁。
夹道的百姓们一个个踮着脚伸长了脖子,眺望着城门的方向。
冬季严寒的天,闹哄哄的空气里竟像翻腾着热浪。
吵嚷声中,忽闻踏踏马蹄如雷震响,一线玄色携地崩山摧之势飞快逼近,骑兵队浩浩汤汤驰骋而来。
马上众儿郎身披玄甲,手执银枪,目视前方军容整肃,个个意气风发,尤其被簇拥在当中的那一骑——少年长身高踞于一匹黑亮宝马,乌发以墨冠高束,足蹬长靿靴,腰佩青锋剑,一身戎装光华耀目。
同样黑中带赤的甲胄,旁人都为这黑压得庄严持重,独他身上那一抹赤色跳脱而出,衬得人比猎猎翻飞的旌旗还更鲜亮。
只一眼,满街的花枝都有了去向。
谷雨人在三楼,只看见一颗颗黑黢黢的脑袋,却看不清马上人模样,好奇得半个身子都探出了窗外,正巧怀里的狸奴睡梦中突然一个翻身,一骨碌滚了下去!
“啊——”
一声惨叫接着“喵——”
一声惨叫,姜稚衣回过头一惊,连忙起身探出窗子往下望。
通身金黄的肥猫高高坠落,在风中四仰八叉炸开一身毛,眼看就要摔成一块肉饼。
忽然银光一闪,马上少年反手抽出身边士兵长|枪,手腕一翻,长|枪在半空扫过一道虚影,斜向上去一挑。
朝阳灿烂,万丈金光皆凝于枪头一点锋芒。
猫被枪杆接到,肚皮贴着枪杆滋溜一路滑到尾,四只爪子惊恐地扒住了少年的手。
马蹄高高扬起又飒飒落下,数列骑兵齐整勒马。
人群中静了一刹,爆发出潮水般的叫好声。
“好枪法!”
“天爷,英雄救猫哩——”
精神发疯文学,没有原型,没有原型,没有原型(讲三遍),请不要在评论区提真人哦。金手指奇大,cp沈天青。日六,防盗八十,上午十一点更新江繁星八岁时候看见律政电视剧里的帅哥美女环游世界谈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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