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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3章(第2页)

如果不曾动心,便永远不会寂寞。

如果不曾动心,却也永远不会真的快乐。

这个世上,好多东西都像赌博,输了便真的万劫不复。

第一次亲吻他的时候,我只觉得握着骰子的手一直在抖。

其实很多时候,我都是一个有些懦弱的人。

小的时候,因为父母早亡经常要一个人颠簸流离,一个人闯荡的日子,受伤生病是家常便饭。

病得多,也就越发的怕疼,於是下了死心眼地学好医术,只是为了以後──假使真的一个人,也可以过得好一些。

师弟们总是以为我天纵奇才,学医数年就能获得如斯成就。

其实我真的一点也不聪明,我只能很努力,很努力,一点点地──追上别人,再超过别人。

遇到小墨的时候,我忽然觉得自己前所未有的笨拙。

喜欢到想捧在手心里呵护的人,却不知道怎麽去讨好,掌握不到他的喜好,掌握不到他的节奏,於是也就越发的患得患失。

他叫我“凛熙”

,那麽简简单单的两个字,从他漂亮的唇中吐出,就显得无比的柔软动人,尾音的时候,拉得长长的,像是在撒娇一般。

连带着的,第一次喜欢起自己的名字。

他深夜偷偷跑来我的窗下,种了两株梅树。

我站在窗前静静地看着,觉得浑身暖洋洋的说不出话来。

他抬起头说:我怕你冬天的时候,一个人会寂寞。

一脸无赖似的笑容,却让我觉得脸有些发烫。

以前总是觉得寂寞这个词很陌生,似乎从来就不该属於我。

那瞬间,却忽然有种感觉──倘若生命中真的没有了他,那麽自己又该何去何从呢?

那段时间,我的医神功力倒退的速度简直要用可怕来形容。

可是我满脑子的心思,全然不在修炼上面。

犹豫不决,拖泥带水,最终虽然到底还是勉勉强强拒绝了他,可是自己心里却疼得像是被活生生撕出了个口子。

师傅总是说,做人自当洁身自爱。

我试图把夙墨当作身上唯一的逆鳞,除掉之後,却发现自己是生生拔去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块。

那种痛,简直撕心裂肺。

我最不喜欢替他治伤。

夺裂天剑回来的时候,他掌骨全部碎裂,过来找我时,却只会在月光下傻兮兮地冲我笑。

群英会回来的时候,他身上是数不清的伤口,我看着他满身血迹,眼角酸疼的厉害,他却张开双臂,似乎想要把我拥入怀中。

我的小墨,别人总是说他狡兔三窟,精明得谁也算计不到。

只有我知道,有些时候,他会又笨又软弱,像只还没有自保能力的小狐狸崽。

不愿意他受伤。

因为我最怕疼,更怕他会疼。

刺激伤口的药膏敷在受到重创的皮肤上,他不愿意我担心,只会咬着牙忍,可是那双湿漉漉的深黑色瞳仁,还是隐隐吐露委屈和撒娇的意味。

那麽不愿意他受伤,我却从来没有想过,为什麽自己竟然会舍得把他推开。

後来的时候,便总是觉得亏欠了他。

其实後来想想,自己跟他兜兜转转,纠缠了接近十年,才终於走到了一起。

再多的难过和苦痛,都变得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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