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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现在在赶往栎阳的路上啊!
樊伉努力思索着怎么样才能在路上培育红薯,完成系统任务,也不知道完成后会有什么奖励。
牛车一路西行,进入河南郡区后,荒原渐远,官道两旁终于能见到开垦过的田地,偶尔还能看到三两个农夫甩着膀子在田地里辛苦劳作。
一点儿也没有夸张,这些庄稼汉是真的身上连块遮羞布也没有,全身上下清洁溜溜地在秋风中辛勤地挥洒着汗水。
历经了始皇□□,诸侯王混乱,楚汉之争的中原大地,满目疮夷,十室九空,民生凋蔽。
有幸能活下命来的绝对都是被幸运女神开了挂的,汉初这个史上最贫穷的时期,百姓食不裹腹,衣不蔽体,农夫们只能赤着身子下地。
在温饱这两项最基本的要求都没有办法满足的情况下,廉耻早已被人们抛在了脑后。
樊伉心塞的同时忍不住自嘲。
幸亏他运气不错,穿越成了一个贵族阶级,虽然吃的简陋,好歹有块布裹身,要不然也免不了跟他们一样落得个当溜鸟侠的下场。
黄昏时分,车队路过一个荒废的递铺,吕媭吩咐停车休整。
樊伉迫不及待地跳下车。
十月的天,关中温度已经很低,即使樊伉已经套上厚厚的夹袄,坐在牛车上吹了一路的冷风,依然冻得手脚冰凉。
一个甲士推开半掩的破旧大门,“咦”
了一声,才发现递铺里已经有了一位来客。
那人看着很年轻,也很健壮。
深秋的天里上只穿着一件皮甲,堪堪护住肩胛和胸等要害部位,露出线条流畅优美的背脊,腰悬长剑,脚上穿着一双薄底皮靴,挺直着背,跪坐在一个破旧的草蒲团上,低着头正在火堆边专心致志地烤着一只肥硕的野兔子。
甲士走过去,客气地一抱拳:“失礼了,我家主母和少郎君赴京探亲,路经此处,想借贵地落脚一晚。”
那人头也不抬,声音冷漠:“我也是路过,你们自便。”
“公子高姓?”
“无名。”
“原来是无名公子。”
甲士见他神情冷淡,便歇了攀谈的心思,挑了个角落,吩咐部下埋火造饭。
樊伉一看又是麦饭和糜子饼,顿时没了兴趣,反倒是看着那人手中烤得滋滋冒油的兔子两眼放精光。
肥嘟嘟的兔子被烤得滋滋作响,一片焦香,勾得吃了一路糜子饼和麦饭的樊伉直流口水。
仗着自己年纪小脸嫩,樊伉噔噔噔地跑到那人对面坐下。
那只一路跟随的瘦黑狗也摇晃着尾巴也跟着窜了过来,在樊伉身边绕来绕去。
樊哙在跟随刘邦起事之事,就是一名狗屠,以屠狗为生。
即使如今刘邦起事成功,于定陶县的泛水北岸称帝,早年跟随于他一直忠心耿耿还是刘邦连襟的樊哙地位也跟着水涨船高,樊家依然保持了屠狗吃肉的传统。
樊伉穿过来的时候,正碰上甲士要宰杀黑狗吃。
看到那只狗溜圆的眼里流露出的对生命的留恋,樊伉当时被触动了,救下了它。
从那之后,那只狗就一直缀在车队后面,跟着跑了小半个月,一直不离不弃。
樊伉一开始还驱赶了几次,后来见那狗始终不肯离开,也就渐渐接受了自己可能有一只来历不明的宠物狗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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