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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父,你中意的地段是什么样子的?”
坐在前往纽约市区的车上,李三问开车的姑父。
“最好是打工人比较多的地段吧,一般来说,成年人下班后身心疲惫,可能会想要喝两杯吧,我在浣熊市就是这样想的。”
姑父不确定的说道。
忽然车子一个急刹,差点追尾前方减速的汽车,可能是因为思考李三的话分神了。
“还是我来开吧。”
李三换到驾驶室,虽然在这个世界没有驾照,但姑父明显精神不太好。
“如果你是这样想的话,我建议别这样选地段,挑个大学扎堆的地方吧,现在的年轻人已经不是你们那一代的人了。”
其实这不是李三真实的想法。
李三内心的想法其实是,自由美利坚,枪战每一天,找个相对安全点的地方吧,钱少赚点没事。
“我也觉得大学城附近会比较好,”
没想到辛迪居然同意李三的想法,“纽约这样的大城市和浣熊市那样的小城市不同。
小城市就那么大,老板你的想法肯定对,但纽约这样的大城市,很多人上下班的地方都隔了好远,下班后都赶着回家,没太多时间去喝酒的。”
辛迪居然把李三的说辞分析的条条是道,这是恋爱脑的脑补能力吗?
车子很快进城,没想到李三居然看见了一块非常意外的招牌,肯多枪店。
逃离浣熊市的肯多就跑纽约来开枪店了?
“去见个老熟人。”
李三将车停下,向肯多枪店走去。
进门的时候,迎面出来一个白人青年,神不守舍的,撞到李三身上。
李三倒是没事,反而他自己摔倒在地。
碰瓷?
白人青年依旧神不守舍,起身绕开李三就走了。
李三一头黑人问号。
“肯多?在吗?”
李三一进门就像在喊老朋友一样。
“我是肯多,你是?”
一个和肯多很像的大叔停下整理柜台的动作,抬头问道。
“不好意思,我可能认错了。”
李三有点尴尬,“不对,你和我认识的肯多长得好像啊!”
“哦——你认识的是我弟弟吧,他刚从浣熊市逃难来了,”
说着对着店铺楼上大喊一声,“罗伯特,快下来,你朋友找你!”
楼上响起肯多熟悉的声音,然后就看到肯多从楼上下来,“哦!
李,怎么是你。”
一看到李三,肯多就惊呼出来,然后冲过来就是一个熊抱。
“一直没机会找你当面道谢呢,莉莉,下来见见救你命的大哥哥!”
肯多也朝着楼上大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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