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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一家人,帮把手的事儿,这么客气做甚。”
王氏笑吟吟的说着。
如果她没那么快的把糕点红糖给接过去,叶长宁也就信了。
这也是人之常情,本来就已经分家了,人家肯帮就是情分,哪还有让人做白工的道理?
原身在这方面就很讲究,每次有人给他帮忙,他总会送些礼物或帮人干活还回去,在村里人缘很不错。
张有粮家只有一儿一女,女儿已经出嫁,婆家就是邻近的上河村,儿子在镇上读书,张有粮也说了,不求他科举上进,能学几个字,将来能在镇上找个活儿做就行。
儿女都不在身边,看着幼年失母的大山二山和妮儿,王氏才忍不住心软多照顾几分。
张有粮还没有回家,叶长宁不好多留,把东西放下就告辞回家了。
孩子们有糕点吃,晚饭就可以简单一些。
叶长宁熬了一大锅疙瘩汤,里面还加上了鸡蛋絮,对三个孩子来说,又是肚子饱饱的一天,幸福!
至于叶长宁嘛,她又往嘴里塞了一颗蕴灵丹……
第二天,叶长宁继续上山打猎。
这次她打算往深山里走一走,看能不能抓头鹿或是野猪之类的大东西,光抓野鸡和兔子卖不上钱啊。
而且,抓的太多了,醉云楼消化不掉怎么办?那毕竟只是一个镇上的酒楼。
还没走到村口,叶长宁就觉得有点不太对劲,怎么一路上遇到了好几波往山上走的人?
平时可没这么多人去山上。
去山上的人居然还有张有粮?
带着些疑问,叶长宁走到他身边:“大哥,咋回事?怎么大家都往山上跑呢?”
张有粮脸上带着几分羡慕:“老三,你昨天也去山上了吧?唉,可惜了,你没有人家赵家好运道。”
叶长宁:?
跟她有啥关系?
“昨天,赵老二带着他家宝贝闺女上山采野果子吃,你猜怎么着?找到了一颗老山参!
足足八十年的火候!
卖了二百多两银子呢!”
张有粮的语气真的酸溜溜的,“这老赵家,眼看着日子就起来了!
我昨儿个还听赵老汉说,要送他家大孙去镇上读书呢。”
能把儿子送去镇上读书,是张有粮这辈子最为自豪的事情。
如今眼见着要被人比下去了,还是之前村里出了名穷困的赵家,张有粮的语气能不酸?
赵老二家的闺女,就是女主福宝。
原来她昨天上山了啊,难怪这里都没什么野生动物——不用问,女主身边,那肯定是三步一只兔子、两步一只野鸡,不小心绊一跤,都得摔在人参跟前。
山上的野生动物总数也是有限的,女主那边多了,别的方向自然就少了。
再锦鲤的体质,也不能凭空变出野鸡来,只能是把周边所有的野生动物都往女主身边驱赶。
叶长宁若有所思:以后女主出门的时候,她要不要赶在女主前头蹭一下锦鲤的幸运光环?反正女主也抓不了那么多,她也省得费力寻找,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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