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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笙笙和严司白早早就回到了营地,开始操办晚饭了。
李春生还在后头,所以杀兔子的活儿就落在王叔头上了。
余笙笙将买回来的猪肉清洗干净,然后分开了排骨,肥肉,还有五花肉,用老办法白水煮熟后,用盐腌制起来,这样可以吃好几天。
煮猪肉的汤也不能浪费了,直接加入一大把青菜进去,就是一锅青菜汤了。
你还别说,这年头的猪真的好吃,哪怕是这么煮一下猪肉的汤水,喝起来都非常的鲜甜,没有任何的骚味。
另外,将三文鱼杀了,然后切成了厚块,再调配了酱油和辣椒。
现在没有芥末,只能随便用点辣椒替代了。
只要食材好,吃起来照样足够的鲜美。
等王叔杀好兔子,余笙笙已经将带鱼煎好了。
这煎好的鱼块够干爽,也可以吃几天不变味的。
将兔丁沥干水分后,下多一点油炸一遍,榨干兔丁里头的水分后,这才捞起来。
另起锅烧油,放入姜蒜干辣椒等配料,再将兔丁倒进去翻炒出香味,放入盐和酱油调味就可以了。
余笙笙爱吃辣,所以这一道菜放的辣椒足够多,那香味简直就是香飘十里,叫人口水直流啊。
香喷喷的大米饭,有肉味的青菜汤,炒的酥脆油香的爆辣兔丁,还有厚切的三文鱼刺身。
煎好的带鱼余笙笙准备明天吃,所以放在厨房,没有端出来。
光是这两菜一汤,已经是相当丰盛了。
余笙笙还没有来的时候,他们过年都吃不上两菜一汤呢。
“笙笙,这什么三文鱼,真的就这样吃?不用煮熟的吗?”
王叔到底年纪大了,对这种生吃的方式有点接受无能,再次开口问道。
余笙笙十二分肯定地点了点头,道:“真的,可好吃了,你试试,你要相信我啊。
这三文鱼的肉质丰腴肥美,生吃是最合适的,要是煮熟了的话,反而就柴了,不好吃了。”
听余笙笙这么说,其他人也都纷纷尝试了起来。
不过刺身这东西,到底是有人觉得好吃,有人觉得不好吃的,不像那一道爆辣兔丁,得到了所有人的好评,就连辣椒嚼起来都是油润干香的。
一顿饭吃得大家满脸红光,满嘴流油的。
这边,余家四兄弟又去田地里头忙活了一趟。
昨天干了一天的重活,他们今天浑身都是酸痛不已的,干活的效率也直接低下了不少。
忙活整整一天,也没有翻了多少田地。
又累又饿,回到了知青点,本以为封明景他们今天出去置办东西了,回来能有一顿像样的饭菜的,然而,让他们想不到的是,回到之后,只见封明景坐在凳子上不断喝水和擦汗,锅里头只有一锅凉掉的开水。
灶是凉的,锅是冷的,别说饭热菜香了,就是白粥也没有一碗!
“封明景,你怎么回事!
你不是说你留在知青点煮饭能够煮好的吗?我们忙活一天回来,连口热水都没有,你烧的饭呢?你是不是想要饿死我们?”
余承行又渴又累,对着封明景的脸色自然也没法好到哪里去,劈头盖脸就是一通指责。
封明景憋着一肚子的火气呢,抬起眼冷冷地看向了余承行,冷笑道:“你累?我难道就享福了?你那个便宜妹妹简直就是个大累赘!
我早上背着她出去,晚上买了这么多东西还要背着她回来,我都差点断气了!
我就不累吗?”
简直是气死个人。
明明余笙笙爽朗能干,做事麻利,手艺还好,甚至连潜水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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