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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母人很好!”
沈清欢对于第一次见面彼此之间的感觉很不错。
霍明珠在陆傲天走后就起身前前后后围绕着房子转了一圈,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自己心中默默盘算着,找机会还是将儿媳调回京市,这边离得还是太远了。
看着旁边屋子一大堆的粮食,细粮粗粮都有,对于小两口的口粮算是彻底放下心来。
都说农村的日子难,她就怕儿子在这里吃不饱穿不暖。
儿子是个要强的,有难处也会自己扛着……沈清欢回了自己的小屋,想了想拿了几个苹果跟梨,想到之前自己捡的板栗,也拿了五斤,最后拿了几串葡萄。
现在是秋季,正是吃水果的时候。
剩下的就是比较常见的各种蘑菇,坚果,还有一只野鸡跟野兔,都是东北这边的特色。
在外面等人的陆傲天,看到沈清欢一下子拿了这么多的东西,连忙接到自己手里说道,“清欢,这次去市里买了不少的东西,还有我妈也从京市带了很多东西,你……”
留着自己吃。
沈清欢摇摇头,“伯母好不容易来一趟,再加上你朋友也来了,咱们怎么说也得给大家接风洗尘。
悄悄告诉你,我前两天去山上还发现了一株野山参,年份不短,到时候伯母回去带着……”
陆傲天宠溺的笑笑,“你啊,有好东西就自己留着。
家里那边的礼物我都帮你准备好了,保证他们个个满意。”
“也是我的一份心意!”
两人一边说着一边往房子那边走,本身房子就建在知青点附近,没多远,这不正好碰到下工回来的知青们。
“沈知青,陆知青回来了?马上就办事了,恭喜恭喜!”
众人都听说陆知青的母亲来了队上,还被人开车送来的,语气中隐隐透露着羡慕。
本来他们的酒席是在三天后,结果没想到在这之前,知青点还是出了一个爆炸新闻——崔香香的返城通知下来了。
今天大队长家二十字李壮壮来喊崔香香去大队部时,所有知青都知道了。
尤其是老知青,心里真不是滋味。
最难受的要数李红军跟周莹,他们两人来六七年了,一直默默坚持,没想到平时大大咧咧的崔香香不声不响的回城了。
不过所有人都理解,在事情没落实前,谁也不敢说出来,万一被人使坏搞破坏了饿呢,谁也不敢赌!
徐半夏对于这个事情倒是没太大感触,沈清欢倒是为这个直爽的姑娘高兴。
正好刚刚分粮,崔香香满脸兴奋的留了一点儿口粮,雇了队上的牛车直接去了镇上,将口粮还有多余的衣物被褥全部邮寄回家。
看着忙前忙后的崔香香,平时跟她关系不错的几个知青还是苦涩的开口,“香香,什么时候走?”
“后天,”
“这么快?”
崔香香看了看大家,然后说道,“明天大队长去公社报备处理一下相关手续,我也跟大家告别,以后咱们书信联系,有机会去苏市咱们再聚。”
大家都知道这是客气话,他们是知青,即使开介绍信也是回家探亲,要去访友几乎不可能……众人都尴尬的笑了笑,女生宿舍里孙小梅开口,“香香,回去后家里给你安排好工作了?做什么的?”
崔香香自然不能多说什么,笑了笑说,“我娘退下来了,工作正好我去接班。”
众人更加沉默了,知道崔香香受宠,没想到家里对她这么好。
其实真正的原因她没说,这次回去她是回去结婚的,只是结婚对象是自己的高中同学,一直暗恋她,她年纪也到了,就同意了。
嘲讽的笑了笑,其实她还是挺羡慕沈清欢的,看的出来陆傲天无论从外形还是从家世上来看,各方面都很好。
不过人生嘛,难得十全十美,道理她都明白,各人有各命,各有各的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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