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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看了小说以后,就又会现,这回事是这么回事,可是根本没办法这么简单的去概括啊,也根本不是那个意思啊。
王扶说起丁鑫在文章批评《红高粱》的一个问题:
余占鳌亲叔余大牙贪财好色,还嗜酒如命,有一回喝醉了酒,就玷污了村里的姑娘。
这个时候,余占鳌的第一反应就是包庇亲人。
他觉得,一个女人算个啥呢?有多伤天害理?
丁鑫在文章中写出这个情节,并且言辞激烈的批评,认为余占鳌这个角色三观不正,小说不应该歌颂这样毫无人性的“土匪”
。
“这分明就是断章取义!”
王扶有些气愤道。
余大牙是什么人?余占鳌的亲叔。
余占鳌自幼丧父,是他一直接济着余占鳌母子,这样的人,余占鳌毫不犹豫的就给他枪毙,这可能吗?
更何况,剧情怎么能只截取一段来分析?后面的展和人物挣扎只字不提。
在后面的剧情里,队伍里年轻又有学问的副官要求余占鳌处决余大牙,否则自己就不干了。
戴凤莲很理智,明白队伍里有个好指挥是多么重要,使劲儿劝余占鳌处决他亲叔。
还顶着余占鳌的枪口,痛骂他说:“原以为你是个好汉呢,没想到也是个窝囊废啊!”
余占鳌呢,他浑身匪气,可他不糊涂,心里也明白啊,这回自己非得大义灭亲不可了,要不然队伍里的这帮人不会服自己。
于是他说自己一定不忘余大牙的养育之恩,打算披麻戴孝去祭扫坟墓来报恩。
不过,一码归一码,欺负无辜的人,依照队伍纪律就得被处死。
于是,余大牙晓得自己犯了事,就坦然地去赴死了。
当枪口指向他的时候,他看向远方那光芒闪耀的高粱,张嘴大声唱道:“高粱红了,高粱红了,东洋鬼子来喽,东洋鬼子来喽,国破喽,家也亡喽.”
余大牙出生在东北的高粱地,他犯了很大的错,就是死了也不值得同情,不过在临死之前,倒也表现出了几分男子气概。
整个剧情连贯着读,并不觉得会有什么问题,而且觉得非常顺畅,每个人所作的决定和选择,都满足每个人物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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