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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第2页)

“爹,天变得暖和了,不如送成文去学堂读书。

男孩子读书是好事,能识字就比别人多一点本事,即使将来不考官加爵,在别处也能用得上。”

李梅的想法就是识字总比文盲强,古人比较尊敬有文化的人,不管弟弟能学到哪一步,她作为一个有文化的现代人,还是比较支持弟弟上学堂的事情。

李老爹说:“嗯,去吧,他这么小,在家里干活又不顶事;现在家里有能力让他去读书,就让他去学。

很多店里找伙计,识字的人就比不识字的好找。”

原来,李老爹潜意识里就把读书和好找活干联系到一起去了;好歹他还是为孩子着想,没想死守着钱,留到最后给儿子娶媳妇。

李老爹对儿子说:“成文,你大姐既然有让你读书的这个心,你去了就要好好学,要是学不会,就回来好好种地。”

李成文那闪亮的大眼转了几转,信心满满地说:“爹,我会好好学,大姐已经教给我认识一些字了。”

李老爹还不知道李梅教给弟弟识字的事情,他纳闷地看向闺女。

李梅打哈哈说:“爹,那啥,原来相公对我挺好,教给我认了几个字,我闲着没事,就教给成文了。”

一说起原来那个女婿,李老爹又开始担心,怕闺女死心眼,老是惦记着他的好,不肯再嫁。

“小梅,要是再有来说亲的,不行你就嫁了吧,咱家的日子算是好过了,回头你把做吃食的法子教给香儿几个,你嫁人后,就不用那么操心了。”

李梅早就忘了再婚的事情,她这段时间可没想过这事,李梅知道老爹是为她着想,可她也不能随随便便就嫁人啊。

李梅只好说:“爹,到时候再说吧,我还没想过这事呢。

对了,好像燕山村就有学堂,赶明个我领着成文去看看,以后就让他去那里读书。”

李老爹点点头说:“那里是离咱村最近的学堂了,才一里多路,就让成文去那里吧,别处的学堂可就远了。”

李梅选了个好日子送弟弟去读书。

一大早她送走了去赶集摆摊的李老爹,然后做好饭,就把弟弟叫醒,让他穿上床头的新衣服。

李成文的衣服从里到外都焕然一新,穿上倍儿精神。

李梅这当大姐的对弟弟妹妹真好,连棉衣都给他们做了新的,全套是新布新棉花;她还给他们把原来的旧衣服都拆洗了,看里面的棉絮表层都露出微微的黑色,不知道是布料染得,还是因为时间太长没洗的缘故。

李梅把旧棉絮都放到一边,准备用作别处。

姐弟三个吃完早饭,就一起去了燕山村。

香儿会跟着,纯属是好奇心作祟。

李梅也不拘着她,就当带妹妹去长长见识。

其实她的印象里也没有关于学堂的记忆,她也是去长见识的,看古代的学堂和现代的学校到底哪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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