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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正好在街角处碰面。
李老爹叫住了孟瑞山,“瑞山,我前两天去了县里做工,今天才知道那天是你帮了小梅,大叔我也没啥好说的,就在这里谢谢你了,欠的你那钱,我会想办法还上……”
孟瑞山就是顺手帮了李梅,没想要人家千恩万谢的,他看李老爹跟他这么客气地道谢,赶忙说:“大叔,也没啥,不是我正好看见了,见不得外村的人欺负咱村的姑娘,那林家忒不是东西,李梅和林家断了关系也是好事,您就不用这么客气了。”
两人一个道谢,一个推却,寒暄了一阵子才作罢。
李梅这两天不用出门,就在家鼓捣着做鞋。
平常百姓人家,冬天一般都穿布棉靴,鞋底不是太厚,样式有点像现代的老头鞋,靴筒也不是很高,鞋型很瘦,样式不难看。
李梅没做过鞋,只好凭着记忆,拾起原来没做完的针线活。
李梅出嫁后,每次回娘家都会帮家里做些针线活,要不就是在林家做点,让人给捎回来。
原来相公活着的时候,了解她家的情况,对她很是照顾。
李梅做这些事情,他也没有任何微词。
自打相公去了以后,她就没机会再帮娘家做东西了,有点时间就被林家指使着去干这干那,一点闲工夫都没有。
林家两个嫂子根本不拿她当弟妹看,要是看到她帮娘家干活,说她吃着林家的饭,给娘家干活,这就是吃里扒外。
总之,失去丈夫后的日子很难过,要不是她看在死去的丈夫一再照顾她的份上,说不定她早就回家了,只可惜,硬生生给林家折磨去了,让程梅的灵魂钻了空子,进了她的身。
好在李梅记忆里有全套做鞋的顺序,不是啥都不会。
不管怎样,起码现在的她会比着样子做,至于熟练度,多做几双不就练出来了。
还有,原来的她经常绣一些荷包、香囊类的小物件贴补家用,现在也得重拾起来,谁叫这些都是古代女人的必备技能呢。
这两天她正好有闲工夫,就先熟悉练习一下这些古代技能。
说起来还是她赚了,不用学就会绣花、做衣服,天底下就有这么便宜的捡漏事儿,真叫她这穿越人给遇到了。
让李梅比较庆幸地是,大秦朝的女人不用裹小脚,这里没有这个习俗,所以,李梅的脚很正常,因为常年包裹在鞋袜里,李梅的脚很白,削瘦地很有骨感,目前看上去是她身上最美的一个地方了,其他的李梅暂时就不要想了,没有仨月五个月的,是养不回来的。
李梅快乐地做着针线活,勤快地像只小蜜蜂,很是悠然自得,根本不把外面的流言蜚语当回事,她压根就没往心里去。
李梅就是得过且过的心态,反正事情到了正份上,众人都知道她那点事儿了,她不可能堵住悠悠众口。
既然如此,她就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爱咋说咋说,她也不会少块肉,更不会为此寻短见。
流言也有失效期,总不会说一辈子,过去这一段时间,人们有了新鲜话题,说不定就把这事给忘下了。
孟瑞山上山转了一圈,就猎回三只出来觅食的野兔子,他心里装着事,打猎都不像以往那么认真了,今天老是走神。
他想了一天,做出的决定就是,按照李大娘的意思娶了李梅。
孟瑞山是这样考虑的,众人已经把他和李梅的事情传得沸沸扬扬、众人皆知,他倒是没啥关系,李梅可能以后就别想嫁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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