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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斯想,自己虽然不能为他们哀悼,但得为他们送葬。
火风燎过鬓发,他缓缓低下头,看到自己的脚踝被一只伤痕累累的手攥住。
乌斯顺着那只手一直向上看,发现抓住他的人,正是他的四哥。
他的半截身子都被自己的马压在下面,脸颊呈现出一种诡异的青紫色,眼球凸出得吓人,七窍流血,估计是受了严重的内伤。
但他还是挣扎着对乌斯说:“救……我……”
目眦欲裂的双眸中,只有对死亡的强烈恐惧。
见乌斯仍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他吐出一口血,用尽最后的力气说道:“你是,匈奴人……你得……”
帮我。
然后,他死了。
连一句话都没能说完。
但乌斯浑身却战栗起来,这句话就像是一句再恶毒不过的诅咒,曾经他生活在草原,因为母亲的原因被匈奴的兄长们嘲讽霸凌,费劲千辛万苦和弟弟逃到了中原,却又被中原人逼到走投无路,凭着一腔憎恨在黄龙教中立足脚跟。
可如今他在做什么?
帮中原人杀死他的同胞,因为母亲比起他,更看重样貌与中原人相似的弟弟,在病逝前,叫他宁死也要保护好弟弟。
他的确是这么做的,也做到了。
甚至不惜为此背弃了他所认为的同胞们。
可是,他自己呢?
他的身体他的理想他的未来他的一切,有人在乎过吗?
活了这么多年,究竟谁能告诉他,自己是为了什么而活着的!
?
乌斯痛苦地闭上了双眼,他听到了城外马蹄的声音,他知道自己必须要赶紧离开这个地方,可双脚就像注了铅似的,动弹不得。
他一直觉得,自己是个活在人世间的疯子,否则也不可能在黄龙教中纠集那么多同样的疯子信奉自己。
正因为见过太多人死在自己的面前,多到已经麻木,乌斯才会在这一刻觉得,与其活在这世上,继续迷茫,痛苦,摇摆,挣扎,孤独一人。
那还不如去死。
想到这里,他的嘴角甚至勾起了一丝弧度,乌斯惊讶地发现自己的心由衷地在为这个决定而感到雀跃——他已经很久没有这样高兴过了。
真好。
什么教主,什么单于,都是狗屁。
他累了,什么都不想干了,等他那个恋爱脑弟弟回来,要是有点良心,就替他收尸随便找个地方埋了,懒得管也没关系,反正他们草原不流行入土为安这一套,尸体被狼群分食,被秃鹫叼走,被河水冲走,怎样都行。
一支羽箭不偏不倚地射中了他的胸膛,乌斯闷哼一声,倒了下去。
意识消散前,他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喊他的名字,乌斯的眼皮动了动,心想你一个残废跑到战场来干嘛,这回我可救不了你了,呆子。
樊王的大军在最初的骚乱后,很快就被主帅强行压制下来,这回没人敢质疑阿禾的命令了,看到匈奴的惨状,所有人都对这个女人心服口服。
在听到冲锋的号角后,阿禾放下了阻拦那裨将的手,下令全军集中起来,一鼓作气,攻进青城门。
她骑在马上,城墙上的守军试图向她放箭,但被从云梯攀上来的樊王士兵们一刀抹了脖子,眼看着京城就要在此失守,江山易主之际——
“列阵,进攻!”
季默沉声命令道。
他身后,是身披冷光寒甲、数日前刚踏平匈奴王庭班师回朝的雁门郡关守军。
悠远的号角声再度响起,阿禾猛地扭头,不可置信地瞪着这支仿若从天而降的部队,声调陡然拔高:“不可能!”
季默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军报上不是说他率军去代郡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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