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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合逻辑,但是就你的所作所为却能理解。
你怕装好了,再放骨头,麻烦。
后来你把玉玉杀死,骸骨混着石膏做成衣柜隔板,深夜送到她家中,把衣柜组合起来,所有的衣服匆匆吊起来,粉饰太平。”
“我一直不认同郑队长的一点,则是,你选择碎尸不单单只是为了仿照侠之前作案的媒体报道的手法,恐怕最主要的原因是怕尸体腐烂,产生气味,骸骨无法保存。
毕竟,藏尸骨的手段在先,碎尸只是临时起意。”
林特不置可否,可是,显然已经不想再伪装,他摊开双手,微微一笑:“既然玉玉喜欢漂亮衣服,就做个衣架,好好陪着那些衣服吧。”
宋唯接着道:“这是我发现的第一件事。
第二件,则是我提到的凶器的问题。
从刚开始到现在,因为尸体被碎,所以我们一直忽略凶器这个在杀人案中最重要的因素。”
林特面色惊讶,鼓励他接着说。
宋唯看着不远处墙上的灯光,似乎在回忆:“你太有条理,衣服每一件都按照颜色和季节,从浅到深、从夏到冬,如此规整,却忽略了衣柜外面,那些在沙发上随意扔着的衣裙。
如果真心爱惜衣裙,不可能会随意扔在一处,其中还有不少布料名贵的衣服。
一个人不可能有如此两面的性格。
因此,这件屋子还藏着别人的手笔。
我观察之后,发现,李玉玉屋内整体摆设都凌乱无序,只有衣柜和鞋柜整齐到微毫不乱。
那个人的痕迹一定就在这两样家具中。
衣柜已经由郑队长认证过了,可是,鞋柜中藏着的那个小小的小秘密……很小的,甚至思维不够缜密的人都无法想到的秘密……让我猜猜,或者是……凶器,会让你如此在意的,想要掩盖起来的,沾着你的指纹和李玉玉的血液,另一个无法辩驳的罪证。”
林特吐了口气:“比起之前那位神探想要迫不及待地揭开谜底,得到世人的赞叹,你看到的似乎更多。”
宋唯点头微笑:“所以,凶器是什么?体积很小,容易隐藏,你一点都不想被发现……”
“是工笔刀。
我答应帮她还上欠款,不许她再去学校纠缠我,把她哄到了我家中。
喝了大量红酒后,趁她睡着,我拿工笔刀插进了她的头颅。
凶器无处可藏,就趁运送尸骨组合衣柜时,顺便塞进了鞋架的塑料管子中。”
林特表情依旧和蔼平淡,他身后的小警察们默默后退几步。
真吓人。
“杀她的时候,你在想什么?”
宋唯把他带出去的时候,轻轻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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